附件1: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仅A股)
附件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A股、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1年2月22日
附件1: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仅A股)
股票代码:XXX XXX 股票简称:XXXX 公告编号:XXXX-XXX
XXXX公司吸收合并XXXX公司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XX(吸收合并)议案,其中部分股东投出了有效反对票,该部分股东就其所投有效反对票数量对应的异议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享有股份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下同)[合并公司异议股东享有收购请求权,注意相关表述]。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于XXXX年XX月XX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异议股东提供平台申报实施其所持A股异议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XXXX年XX月XX日[公告日前一个工作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XX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YY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YY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吸收合并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刊登在XXXX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吸收合并报告书》全文。
申报主体:截止XXXX年XX月XX日(股权登记日T日,公告日后第一或第二个工作日)收市后持有有效异议股份(建议明确定义)的异议股东,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申报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T+1日至T+3日,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
申报代码:7060XX[具体代码由我部指定]
〔注:申报代码段为706001-706099,使用时顺序递增〕
申报简称:XX现金[前两字从本公司证券简称中取]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已经申报卖出的股份不得撤消卖出。
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申报的非异议股份数量将在申报结束后继续被冻结,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才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