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推断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其实际有效性;或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推断某一重大错报不存在而实际上存在。注册会计师主要关注这类错误结论,原因是其影响审计效果,非常有可能导致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二)在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推断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其实际有效性;或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推断某一重大错报存在而实际上不存在。这类错误结论影响审计效率,原因是其通常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额外的工作,以证实初始结论是错误的。
第九条 非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任何与抽样风险无关的原因而得出错误结论的风险。
第十条 异常误差,是指对总体中的错报或偏差明显不具有代表性的错报或偏差。
第十一条 分层,是指将总体划分为多个子总体的过程,每个子总体由一组具有相同特征(通常为货币金额)的抽样单元组成。
第十二条 可容忍错报,是指注册会计师设定的货币金额,注册会计师试图对总体中的实际错报不超过该货币金额获取适当水平的保证。
第十三条 可容忍偏差率,是指注册会计师设定的偏离规定的内部控制程序的比率,注册会计师试图对总体中的实际偏差率不超过该比率获取适当水平的保证。
第三章 目标
第十四条 在使用审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为得出有关抽样总体的结论提供合理的基础。
第四章 要求
第一节 样本设计、样本规模和选取测试项目
第十五条 在设计审计样本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审计程序的目的和抽样总体的特征。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足够的样本规模,以将抽样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在选取样本项目时,应当使总体中的每个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第二节 实施审计程序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选取的每个项目,实施适合具体目的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