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成立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成立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立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有利于货船统一管理,有利于统一组织外贸运输。总公司成立后,应即着手加强整顿企业的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更好地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积累更多的财富。
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为国务院领导下的部级公司,由交通部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和经贸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合并组成。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所属的国内外机构、资产、业务划归总公司领导。设在香港的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购船经纪和租船业务,与总公司合营,实行双重领导,以总公司为主。
为有利于工作,决定钱永昌同志牵头,经贸、交通两部各派一名现职副部长级干部参加,并吸收有关同志,负责总公司的组建工作。请各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大力支持。附: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的报告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日)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今年三月十一日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关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 , 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逐步形成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决定,我们会同交通部、经贸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一致认为,国务院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适时的,这样有利于解决当前两个公司存在的矛盾,发挥优势,统一对外,以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运输发展的需要。两个公司合并组成“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服务,保证完成进出口运输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为此,要积极发展远洋船队,充分利用海、陆、空等各种运输方式,改善经营管理。
一 我国国际运输事业发展很快,已具有相当规模。现有固定资产约九十亿元(没有扣除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九点六亿美元),拥有各类运输船舶近七百艘、一千三百万载重吨(其中有近二百一十万吨船是益丰、远洋两个轮船公司在香港贷款买的)和仓库、码头、汽车等设施,全年组织中外船舶、火车、飞机、汽车完成进出口货运量一亿多吨(其中海运九千万吨,由我远洋船队承运三千多万吨)。所属机构三百六十个,分布在国内外,与世界各地的运输、工商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有广泛联系,工作量大, 涉外关系多, 政策性强。因此,建议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的部级公司,直接同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发生工作关系,直接和国外有关公司、企业进行业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