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


  5.各省(区、市)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结合年度工作进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选拔参加全国诵读总决赛优秀选手、参与诗词歌赋创作重点领域发动的工作方案,会同各主办部门、共青团组织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各类人群,特别是教师、大学生和社会文学、朗诵社团的发动组织工作。要积极推动经典诵读进课堂、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探索和建立经典诵读活动能够深入、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6.各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将活动方案及活动进展情况的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稿件(含电子版)、资料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阳、白雪,电话:66097802、13693295176,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附件:1.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方案

  2.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方案

  “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围绕四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以公众参与与主题晚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大主题。

  一、活动宗旨

  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广泛诵读经典,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挖掘与诠释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方式

  参赛者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鼓励教师、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

  比赛设教师组、大学生组、港澳台侨组、留学生组、社会人员组,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

  三、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2008年6月30日

  各省选拔赛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008年10月15日

  全国网络预赛时间为:2008年10月16日-2008年11月30日

  全国总决赛时间为:2008年12月

  四、大赛流程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