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的紧急通知
(银监通[2008]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最近,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和西北地区东部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来势凶猛,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贵州、湖南、湖北等19个省(区、市)灾情严重,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仍将有强降雨雪天气,灾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务院于2月1日召开207次常务会议,专门就做好抢险抗灾、保障煤电油运工作做出重要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7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活的金融支持工作,根据蒋定之副主席2月1日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相关银监局要高度重视当前雨雪冰冻灾情对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强组织领导,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切实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好有关实际问题。要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抗灾救灾一盘棋的要求,认真做好自身各项工作,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监测,特别是对灾害严重地区的银行业网点开业情况、资金供应情况,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受损情况等,要定期监测统计,及时报告。
二、采取措施,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运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克服一切困难,付出最大努力,尽量做到正常开门,以满足灾区居民和企业的日常金融需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提供好金融服务。要主动做好当前雨雪灾害天气下基层营业网点各种意外情况的防范应对工作,对已经停业的网点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及早开门营业。对由于缺电等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行发电等方式,确保银行客户必要的存取款业务的办理,确保各类自助设施正常工作,确保及时供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事先公示所辖网点营业时间,最大限度方便客户,确保银行服务的正常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