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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筹建江门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筹建江门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7号)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设立江门分行的请示》(交银〔2007〕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筹建江门分行。
二、
你行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建江门分行,筹建工作结束后,你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银监局提出江门分行的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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