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企业的沟通合作情况。该项满分7分。根据各银监局采取各种措施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企业沟通合作的有关情况进行评分,最高7分,最低0分。
(五)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外部环境方面的情况。该项满分20分。
1.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该项满分3分。根据各银监局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职能作用和信息优势,共同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分,最高3分,最低0分。
2.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该项满分3分。根据各银监局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或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面宣传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分,最高3分,最低0分。
3. 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该项满分5分。根据各银监局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全辖范围内设立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的情况进行评分。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全辖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的,得5分;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辖内部分地区设立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的,得2-4分;向地方政府提出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建议的,得1分。
4. 降低相关收费标准。该项满分2分。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在全辖范围内出台了降低小企业授信业务相关收费标准的,得2分;只在辖内部分地区争取出台了降低小企业授信业务相关收费标准的,得0.5-1.5分;向地方政府提出降低小企业授信业务相关收费标准建议的,得0.5分。
5. 出台有利的财税政策。该项满分2分。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在全辖范围内争取出台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得2分;只在辖内部分地区争取出台相关财政、税收政策的,得0.5-1.5分;向地方政府提出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的,得0.5分。
6. 完善中介服务体系。该项满分2分。根据各银监局协同有关部门在辖内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成效进行评分,最高2分,最低0分。
7. 创造良好信用环境。该项满分3分。根据各银监局在加强辖内小企业授信工作的信用环境建设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与成效进行评分,最高3分,最低0分。
(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际成效。该项满分30分。具体根据各银监局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余额增幅、小企业授信余额占授信余额比重的增幅、小企业授信户数增幅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最高30分,最低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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