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形式的批复
(银监复[2007]619号)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
《关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形式变更的请示》(〔2007〕中国五矿租赁字第25号)收悉。
根据《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7203.48万元变更为50766.26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持有你公司50%的股份,计25383.13万元人民币,以抵偿其相应债务。
三、你公司股权变更后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金额25383.13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