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601号)
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平城信发〔2007〕96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
二、平顶山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应接受河南银监局的指导,要进一步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的意见》,切实降低贷款集中度及股东贷款比例,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河南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