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保定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597号)
保定市城市信用社:
《关于筹建保定市商业银行的请示》(保城信社报〔2007〕28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保定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保定市商业银行。
二、保定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应接受河北银监局的指导,要切实降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落实资产置换的有关承诺,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河北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