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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7]59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建总报〔2007〕214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CB Financial Leasing Corporation Limited”;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持有股份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3.795亿元人民币,持有股份3,379,500,000股,持股比例75.1%;

  (二)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美国银行)出资11.205亿元人民币,持有股份1,120,500,000股,持股比例24.9%。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外汇借款;

  (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孔永新董事长

  吴建杭董事、总裁

  许一鸣董事

  章更生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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