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浙商银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变更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7]586号)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关于核准国有股权变更及股东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07〕193号)、《浙商银行关于报请审批增资扩股及变更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请示》(浙商银发〔2007〕226号)以及《浙商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浙商银发〔2007〕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增发12亿股股份,用于补充资本金。
二、同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9,278,835股你行股份,增持171,480,000股你行新发行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4.29%;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增持124,080,000股你行新发行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0.34%;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增持114,480,000股你行新发行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54%;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增持114,480,000股你行新发行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54%;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增持95,400,000股你行新发行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