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Shenzhen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人民南路深圳嘉里中心105-109室、2906-2907室、3004室和3103-3104室;核准吴家辉(NG,Kar Fai Pamela)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准经营的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
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Shenzhen Nan Hai Da Dao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四达大厦首层03室;核准王爽飞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深圳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六、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商场首层137-140号及二层250号;核准叶世荣(IP,Sai Wi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Liwan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中路555号美国银行中心118号;核准黄佩珊(WONG,Pui San Karen)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广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