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2005年编制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为主题,以坚持以人为本、构筑公共财政体制为基础,以实施好稳健财政政策、推进改革为动力,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关于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2005年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是中央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1998年以来,我国连续实施了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和国内需求不足的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供求关系已发生了变化,经济结构调整任务突出。一方面,农业、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重复建设严重的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全社会投资规模已经很大,社会资金增加较多,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存在。这些情况充分说明,有必要也有条件由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转向松紧适度的稳健财政政策,主要体现为适当减少财政赤字,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并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债资金投向结构。拟安排中央财政赤字3000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8.3亿元;拟安排长期建设国债8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保持上述规模的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主要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强农业、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薄弱环节,特别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需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相当规模的在建国债项目,仍需国债资金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国债项目资金的支持;国内外形势还存在不少不确定因素,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并留有必要的财力准备。另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2005年预算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由2004年的2.5%下降到2%,降低0.5个百分点。
(二)关于2005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
2005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16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580.54亿元,增长10.5%。中央财政总支出19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387.69亿元,增长7.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00亿元,比2004年预算减少198.3亿元。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其中700亿元纳入中央预算,10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2005年中央财政需归还到期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4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3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发行总规模为6923.4亿元。另外,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29255.03亿元,增加2899.15亿元,增长11%;全国财政支出32255.03亿元,增加3894.24亿元,增长13.7%。
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1%,这一方面考虑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宏观经济预期指标;另一方面,考虑了各种减收因素。为落实“五个统筹”、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将继续执行并出台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如进一步降低或免征农业税,继续调低关税税率,执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或双边优惠关税安排,落实支持就业和再就业、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税收扶持等政策,以及足额安排出口退税和适当安排归还出口退税陈欠所需资金等,都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2004年财政收入中的超常规或一次性因素随着情况变化也将减弱或消失。加之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长基数越来越高,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因此,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安排既比较稳妥,又比较积极。
(三)关于2005年预算支出安排保障的重点。
按照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2005年中央财政支出安排,将着力协调,着眼长远,有促有控,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体和困难基层倾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向改革创新倾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主要安排情况是:
1、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在全国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律实行免征农业税;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的省份再降低4个百分点,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的省份再降低2个百分点。在全国范围内免征牧业税。中央财政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14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这些政策。2006年起全国将全部取消农业税,并由中央财政按规定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去年以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由过去的“规范税费、减轻负担”转到逐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只有大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才能切实巩固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成果。二是稳定和完善支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一方面,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粮食主产区100亿元对种粮农民的直补资金规模不减少,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37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增长29.8%;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328.6%;另一方面,在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中,安排专门资金对产粮大县给予支持。三是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增加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四是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五是继续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六是继续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