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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国务院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报告的决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国务院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报告的决议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1982年的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是良好的。这一年,国家财政为促进经济调整和支持生产发展,为发展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作了很大努力,并且继续保持了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会议还审议了1983年的国家预算草案,认为预算中编列的收入和支出都比上年有明显的增长,体现了对国民经济继续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要求,体现了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并且保持收支的基本平衡。这样安排是适当的。
  会议决定,批准1983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国家财政情况开始有了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必须兢兢业业地抓紧预算执行的工作,以保持稳步发展的势头,进一步解决好财政问题。大会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指引和鼓舞下,努力发展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以保证做到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为圆满地实现1983年的国家预算,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82年12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在听取了财政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后,结合大会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讨论和审查了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现在将预算委员会审查的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预计数字,总收入为1106亿9千万元,总支出为1136亿9千万元,都超额完成了原定的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赤字可以控制在30亿元以内,未超过国家预算所列的数额。预算委员会认为,总的说来,1982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是良好的。
  今年年初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为实现1982年的国家预算,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国家通过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监督管理,增加财政收入,扭转了过去3年收入连年下降的状况。支出方面,按照经济调整和改革的要求,增加了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的投资和文教科学卫生事业的支出,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并保持了国家财政的基本平衡。这些情况表明,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财政状况开始有了明显的好转。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全国的安定团结,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有利于今后五年内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国务院提出的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总收入为1232亿元,总支出为1262亿元,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30亿元。预算委员会认为,1983年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都比上年有明显的增长。收入的核算,考虑了发展生产、挖掘潜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打得比较积极;支出的分配,考虑了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和加强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也考虑了发展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安排得比较适当。在执行中如果财力有可能,应当再增加一些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方面的支出。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中列有一笔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这是为了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把全局搞活,经过慎重考虑而采取的一项集中资金的重要措施。实行这个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它将有利于尽快地把能源交通建设搞上去,合理调整基本建设投资的结构,而且也有利于克服目前资金过于分散而发生的某些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现象。
  总的说来,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体现了对国民经济继续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要求,体现了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巩固地保持财政基本平衡的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两者兼顾,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它是一个既保证了重点,又做到了统筹兼顾的预算。
  根据以上分析,预算委员会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983年国家预算,批准财政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指引和鼓舞下,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经过几年的努力,建立起一个稳固的、平衡的国家财政,这不仅是我们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重大任务,也是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为了保证1983年国家预算的圆满实现,进一步改善国家财政状况,预算委员会建议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向各条战线和全国各族人民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大力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使财政收入实现稳定的增长。所有的经济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切实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抓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稳妥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以及认真加强经营管理工作,使各行各业的经济效果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不论是生产建设、流通领域,还是非生产领域,都要处处精打细算,努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做到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第二,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坚决调整和全面整顿现有企业。要通过整顿,扭转目前一些企业存在的领导班子软弱,经营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弛,损失浪费严重等现象,并坚决消除经营性亏损。要建立与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实行经济责任制,改变某些吃“大锅饭”的情况。在整顿企业的过程中,要把整顿财务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三,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切实保证重点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按计划完成,坚决制止在计划之外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搞重复建设。要把有限的资金和物资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而又见效较快的项目上,克服基本建设中的损失浪费现象。第四,要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国家决定明年继续发行国库券,并从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城镇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纳税后的利润中,征集一部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从全局出发,踊跃认购国库券,积极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实际行动来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第五,要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所有单位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有关制度,财政、银行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反对一切挪用、挤占、截留国家收入的行为,反对一切滥支滥用、浪费国家资金的行为,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严肃财经纪律,是一件关系到争取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树立社会良好风气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今后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坚决地纠正其错误,并及时追回非法所得的款项;情节严重的,要对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法律制裁。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员,都应当模范地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并且坚持原则,坚决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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