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对外的原则,发挥地方、部门和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认真研究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进出口商品构成,努力改善对外贸易条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1985年全国进出口总额达到855亿元,比1980年增长52%,平均每年增长8.7%。其中,进口额45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9.2%,出口额40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8.1%。
在进口方面,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引进一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确保生产和建设所需短缺物资的进口;组织好国内市场所需物资和以进养出物资的进口。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安排进口物资,要统一纳入计划。对我国自己能够制造和供应的设备,特别是日用消费品,不要盲目进口,以保护和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在出口方面,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出口;轻纺产品、工艺品,要充分发挥我国传统技艺精湛、劳动力众多的优势,结合以进养出积极扩大出口;机电产品,要大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和化工、医药产品等,凡资源丰富、生产有潜力的,要努力组织出口;农副土特畜产品,要按照计划积极搞好收购和出口。对某些消耗能源太多的产品,要限制出口。
第二节 利用国外资金
要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国内配套能力、偿还能力、消化能力,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外资金,以促进我国生产建设的发展。使用外资的重点,放在能源、交通建设,以及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上,把利用外资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很好地结合起来。
第三节 国家外汇收支
积极增加外汇收支,努力节约外汇支出,严格控制非贸易开支,争取外汇收支基本平衡。
第四节 国际经济技术援助和合作
努力做好对外援助的工作。同时,要在坚持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
第五节 经济特区
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试办经济特区。要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把特区建设好和管理好。
第六节 旅游
1985年接待旅游者约200万人,比1980年的116万人增长70%。要适当扩大旅游业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开发旅游区,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节 海关和商品检验
在方便进出境的同时,严格查禁走私违法活动。要适时调整关税税率,以鼓励或限制某些商品的出口和进口,做到既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又能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
第三编 地区经济发展计划
第二十章 沿海地区
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的现有经济基础,充分发挥它们的特长,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
发挥科研力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优势,使工业生产朝着高、精、尖、新的方向发展。要根据社会需要,按照耗能少、耗料少、运量少、“三废”少、技术密集度高、劳动密集度高、出口创汇率高的原则,调整主要工业部门特别是加工工业的生产,改变产品结构。
加强能源开发和节约,并加快港口、铁路的建设和技术改造,逐步缓和能源、交通紧张状况,以有效地发挥社会需要的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
运用有利条件,积极扩展对外经济贸易。充分发挥劳动力多、加工技术较高、外运方便的特点,发展进料加工成品出口。同时,有计划地利用一部分国外资金和引进一批适用的先进技术。
第三编 第二十一章 内陆地区
加快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建设,支援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
对现有机械工业进行调整、改组和配套。
在保证完成棉、毛、麻、丝、糖料和烟叶等外调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本地资源的特点,有计划地发展消费品工业,提高日用工业品的自给水平。
充分发挥内地的农业生产潜力。
第三编 第二十二章 少数民族地区
继续积极支持和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发挥农牧业优势,努力增产农畜产品。
根据资源的特点,有计划地加强工业建设。
发展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改善民族贸易。
继续从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给少数民族地区以扶持。国家定额财政补助每年递增10%;同时,对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每年拨专款5亿元,作为支援经济发展的资金。
第三编 第二十三章 地区协作
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协作。
地区协作的主要形式,有物资协作、技术协作和经济联合。
开展地区间经济技术协作,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计划管理;认真实行合同制;逐步建立全国的经济协作管理系统;搞好地区间经济技术协作的立法工作。
第三编 第二十四章 国土开发和整治
编制部分地区国土开发整治规划,首先是编制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区规划,以山西为中心包括内蒙古西部、陕北、宁夏、豫西的煤炭、重化工基地的经济区规划。
开展对重点地区的综合考察和专题研究,进一步搞好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抓紧一些重点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开展海洋资源的调查和开发,做好测绘工作。
加强国土的立法工作。
第四编 科学研究和教育发展计划
第二十五章 科学技术
经过五年的努力,争取在科学技术的一些重要和急需方面缩短我国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使国民经济一些主要行业的生产技术面貌有一定的改观,并为七五计划及其以后的长远发展作好必要科学技术储备。
第一节 科学技术成果推广
五年内,国家确定40项重要科技成果,作为重点推广项目。主要是农业增产与农产品加工、储存保鲜技术,轻纺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节能与能源开发技术,机械、电子的新技术,原材料工业及施工技术,化工及制药技术,运输邮电技术。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都要围绕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对推广和采用科技成果,要在产品价格、贷款利率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鼓励和扶持政策。
第二节 科学技术攻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分层次地组织科学技术攻关,尽快突破生产建设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难关,并努力解决社会发展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五年内国家重点抓八个方面、38个重要科学技术攻关项目。八个方面是:一、农业技术;二、食品、轻纺技术;三、能源开发和节能技术;四、地质和原材料开发技术;五、机械、电子技术;六、交通运输技术;七、光导纤维通信技术、遥感技术、激光技术、超导技术、同位素与辐照技术等新兴技术及基因工程等应用技术;八、其它有关研制新型避孕药物、研究病毒性肝炎和癌症的防治,以及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问题。
国家科学技术攻关项目,约有3/4是为六五、七五计划期间的重要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解决关键设备和技术问题,其中相当一批项目在六五计划期间将取得成果,并应用于生产,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比较显著的效益。
第三节 基础科学研究
基础科学一方面要适应国家科技攻关的要求,加强有关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开展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学和天文学学科中的重大科学理论问题的研究,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作好基础准备。
第四节 发展科学技术的措施
完善和执行包括农业、能源开发及节能、机械装备、交通运输、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各个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
调整科研机构,改革科研体制。除工业试验和农业现代化示范方面建立一些试验中心和试验基地外,独立科研机构一般不再新建。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组。从事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要逐步向社会化发展。在调整科研机构中,要大力加强新技术开发工作,建立能源、消费品等行业的技术开发中心。试办各种形式的科研、生产的联合体或“一条龙”,实行科研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使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加强科学技术队伍的组织管理。要把现有科学技术人员合理地组织起来,分工合作,积极参加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攻关、技术改造和重大勘察设计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
努力改善科研手段和工作条件。国家选定的重点攻关项目和重点推广项目所需经费,要按具体用途,分别纳入各级科技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信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并落实所需物资。要有计划地引进、搜集、整理、复制和报道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料,加强国内科技情报交流,逐步建成适应我国科技发展的科技情报系统。
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要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科学普及教育,培养他们爱科学、学科学。
第四编 第二十六章 哲学社会科学
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要有相应的发展。要进一步组织各方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中外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对社会科学各门学科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用创造性的研究成果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服务,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在研究工作中,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优良学风;积极参加国内和国际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讨论和斗争。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分为12个方面: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的研究;二、经济学和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三、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四、社会学的研究;五、民族问题的研究;六、文学艺术的研究;七、语言学的研究;八、史学的研究;九、教育问题的研究;十、宗教问题的研究;十一、国际问题的研究;十二、哲学社会科学教科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社会科学各卷和各种辞书、工具书的编纂,古籍和历史档案的整理。
此外,军事学、新闻学、图书馆学、档案学、人文地理、社会心理学等,也要加强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补充空白学科,加强薄弱学科。要逐步建设一些必要的科研和图书资料情报工作的设施。
第四编 第二十七章 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充实加强小学,整顿提高初中,调整改革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扫除文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打好基础。
1985年,入园的幼儿数从1980年的1151万名增加到1800万名。
到1985年,争取全国绝大部分县普及或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其它地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的适龄儿童入学。1985年全国小学在校学生数为13000万人。各省、市、自治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龄儿童的入学率,特别要提高入学巩固率。
1985年以前,城市要普及初中教育。高级中学,要积极改革内部结构,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到1985年,普通高中招生数为280万人左右,比1980年减少100万人;职业中学和农业中学招生数为140万人,比1980年增加116万人。1985年同1980年相比,职业中学在校学生数增长5.5倍,农业中学在校学生数增长6.1倍。
技工学校,要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工种,提高培训质量。招生任务不足的技工学校应当承担培训在职工人的任务,有的可以培训待业青年,不包分配。
第四编 第二十八章 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
第一节 普通高等学校。
一、大学本科和专科。
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招生40万人;在校学生达到130万人,比1980年的114.4万人增长13.6%。五年大学毕业生共150万人。
切实改进和搞好专门人才的预测,制定十年和二十年的专门人才的预测和培养规划。
调整科类结构、专业布局和专业内容。提高大学专科的比重。试办一批花钱少、见效快、酌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适当扩大急需专业的培养规模,压缩长线专业的招生人数。根据经济与文化建设的需要、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以及学校的具体条件,适当加宽某些专业培养内容,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性。
加强教学实验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国家以7亿元专款,为一批重点院校新建和扩建一批实验中心,包括计算机科学及其应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电子学实验中心、力学实验中心、生物化学实验中心等。
二、研究生。
1985年招收研究生2万人,比1980年增长4.5倍;在校学生达到5万人,比1980年增加28400人。五年毕业45000人。
研究生的招生制度,要进行必要的改革,逐步提高招收工作两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职工的比例。计划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科研单位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招生计划和培养计划。要试办研究生院。
三、出国留学生。
争取五年内派出15000人,平均每年派出3000人;五年学成回国的共11000人。出国学习的专业,要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为主,并把重点放在我国目前比较薄弱或者需要开拓的学科和领域上。同时,也要派出一定数量的人员考察和研究外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语言等。
第二节 中等专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1985年招生50万人,在校学生数达到125万人。五年中专毕业生共230万人。适当扩大财经、政法、管理、轻工、纺织、建筑等专业的招生人数。
第三节 成人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
分期分批地组织干部轮训,并逐步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干部轮训制度。机关干部,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逐步发展高等学校的干部专修科,培养训练中青年领导骨干。1985年高等学校干部专修科的招生人数达到15000人。
分期分批地培训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职工。五年内,对现有高中或中专毕业程度的工人,要组织他们学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技术理论、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使相当一部分人达到大专毕业水平。对企业管理人员,组织他们学习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使之逐步成为经济工作的内行。大中型工厂的厂长,要基本达到《国营工厂厂长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即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科学知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懂得有关经济法规,善于经营管理。对工程技术人员,要组织和鼓励他们进修提高,不断掌握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充实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