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自然增长率1985年控制在13‰以内。
城镇新安排的就业人数五年内累计为2900万人。
职工工资总额平均每年增长4.9%。
农民平均每人的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6%。
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4.1%。
全国城镇住宅五年建成31000万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25亿平方米。
医院病床增加25万张,专业卫生人员增加60万人。
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各项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
第二编 各经济部门发展计划
第七章 农业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继续把农业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促进农业经济的进一步高涨。要稳定农村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提高。要大力采用和推广农业科技新成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争取农业全面增长。
第一节 种植业
1985年,主要农作物的产量指标如下:
粮食36000万吨,比1980年增长12.3%。其中,大豆1,150万吨,比1980年增长44.8%。
棉花360万吨,比1980年增长33%。
油料1050万吨,比1980年增长36.5%。
糖料4670万吨,比1980年增长60.4%,其中甘蔗达到3588万吨,甜菜达到1082万吨。
烤烟130万吨,比1980年增长81%。
通过下达主要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和采购指标,订立收购合同,实行正确的价格政策,指导农民合理安排各项农作物的种植,使农产品的供应同社会的需要大体相适应。粮食播种面积,就全国来说要稳定在17亿亩的水平上,不再减少。在省、自治区内部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适当调整。棉花播种面积全国稳定在8,500万亩左右的水平上,在地区之间进行合理调整。控制油菜籽的种植面积。烤烟种植面积控制在800万亩左右。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规定征购基数、派购任务和收购数量。超过的,有的实行加价收购,有的实行减价收购,有的不收购,由农民自销。
为了更好地调动粮产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将在投资和物资分配上给予照顾。有计划地加强商品粮基地的建设。同时,积极扶持调入粮食的省、自治区发展粮食生产。
在农业的生产技术方面,要积极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增加施肥数量,改善化肥结构和施肥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防治病虫害;大力推广和发展农业新技术;保证农业生产所必需的柴油、电力和其它农机具的供应;办好国营农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节 畜牧业
1985年猪、牛、羊肉产量达到1460万吨,比1980年增长21%。要增加禽蛋和奶的产量,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地方特有的畜、禽、蜂、兔优良品种和饲养水貂、香獐等珍贵动物。
认真落实各项政策,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体多种方式经营畜牧业,鼓励发展家庭饲养业和饲养专业户。继续调整畜牧业内部结构,在发展养猪业的同时,抓好以草食为主的牛、羊、兔的生产,改革畜群结构,提高母畜比例,推广当年育肥羔屠宰。加强牧区草原建设,1985年人工草场将由1980年的3,200万亩扩大到1亿亩。充分利用糠麸和饼粕等加工副产品,采取联合办厂等多种形式发展饲料工业。在大、中城市郊区和大型工矿区附近,大力发展集体和农民户饲养奶牛、奶羊,改善城市鲜奶供应状况。
第三节 水产业
1985年水产品产量达到510万吨,比1980年增长13%。1985年淡水养殖产品达到160万吨,比1980年增长78%;海水养殖产品达到55万吨,比1980年增长25%。
进一步落实湖泊、塘堰、水库等各种水面和滩涂的使用权,积极发展以专业户、重点户为主的专业承包和社员家庭养殖,提倡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1985年淡水养殖面积达到5900万亩,比1980年扩大1600万亩。海水养殖面积达到250万亩,比1980年增加50万亩。
第四节 农村工副业
农村工副业产值将有较快的增长。对农村现有工副企业要进行调整和整顿,加强经营管理。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按照有利于农业生产,不破坏自然资源,不同大工业争能源、争原料的原则,明确当地农村工副业的发展方向,并帮助它们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生产适销对路、质量好的产品。
第五节 水利建设
以巩固黄河、长江、淮河、海河等大江大河现有防洪能力为主要目标,确保重要堤段和重要城市的安全。
解决北方重点地区用水问题。力争在1985年前完成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和引滦入津工程,达到通水要求,以缓和京、津地区用水矛盾。
进行黑龙江三江平原、江西鄱阳湖地区、湖南洞庭湖地区、安徽淠史杭灌区等重点商品粮产区的水利建设,逐步改善这些地区的排灌条件。
加强地方水利建设。同时,继续动员农民群众扩大劳动积累,进行确有实效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第六节 气象事业
按照“准确、迅速、经济”的要求,采用必要的新技术和发挥现有的技术潜力,全面运用气象情报、预报、气候资料等多种手段,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趋利避害服务。
第二编 第八章 林业
第一节 造林和育林
继续建设西北、华北、东北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在平原、河网地区大力营造农田林网,搞好村旁、水旁、路旁、宅旁植树。有重点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
全国造林29000万亩。保证造林质量,争取到1985年把保存率提高到60%以上,使全国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明确和稳定山权林权,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营造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林木的管理和保护。对于侵犯林权、破坏森林者要依法制裁。
第二节 木材采运
1985年木材产量达到5500万立方米,比1980年增长2.6%,其中国家上调量3100万立方米,比1980年增长1.3%。五年采伐迹地更新造林3910万亩,其中人工更新造林3100万亩。新增加木材生产能力320万立方米。
认真执行国家木材政策,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不允许把国有森林划分给集体和个人所有,集体也不要把成片的林木划给群众。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制止乱砍滥伐。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木材生产上调计划,不准超计划采伐,不准截留国家木材。严格实行木材统购统销,关闭木材自由市场,取消木材议价和变相议价。
第三节 林产工业
大力发展以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人造板生产,继续搞好木材的综合利用,抓好松香、栲胶、紫胶等林化产品的生产。
第二编 第九章 消费品工业
第一节 纺织工业
棉纺工业。1985年生产纱359万吨,比1980年增长22.8%;布153亿米,比1980年增加18.3亿米。五年内增加棉纺能力470万锭。主要是依托老厂进行扩建改造,同时结合布局的调整,在产棉区适当进行新建。
毛麻工业。1985年全国生产呢绒1.8亿米,比1980年增长78%。五年内新增毛纺能力47万锭;在内蒙古、新疆等羊毛产地和使用进口毛多的上海、北京、天津地区新建扩建毛条生产能力3万吨。五年内增加麻纺能力9万锭。
丝绸工业。发挥丝绸生产的传统技艺,增加特色产品,做到产品多样化。1985年丝的产量4.3万吨,比1980年增长23%;丝织品10亿米,比1980年增长32%。
化纤工业。1985年生产化纤78万吨。五年内,新增化纤生产能力38万吨。到1985年,化纤原料可以基本立足国内。
第二节 造纸工业
调整产品结构,在保证文化出版用纸和工业技术用纸的同时,重点发展各种商品包装纸及纸板,增加高级印刷纸、涂布加工纸的生产。到1985年,纸的产量达到600万吨,比1980年增长12%。五年内,新增造纸能力106万吨。通过扩建改造,增加各种包装纸板能力50万吨。
第三节 食品工业
食糖,1985年达到430万吨,比1980年增长67.3%。五年内增加制糖能力188万吨。
啤酒,五年内新增生产能力150万吨。1985年生产200万吨,比1980年增长近两倍。
卷烟,1985年生产2000万箱,比1980年增长32%。通过整顿企业、集中管理、实行国家专营的办法,严格按计划统一组织生产。
原盐,1985年生产1650万吨。
对饮料、糖果、糕点、乳品、儿童食品、方便食品、罐头、葡萄酒、黄酒、名牌优质白酒等各种食品,以及各种调味品,各地要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要积极加以发展。
第四节 耐用消费品工业
1985年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为:
自行车3300万辆,比1980年增长1.5倍。
缝纫机1400万架,比1980年增长82%。
表4500万只,比1980年增长98.5%。
洗衣机350万台,比1980年增长13倍。
录音机450万部,比1980年增长5倍。
电视机700万部,比1980年增长1.8倍。
对电风扇、闹钟、木钟、收音机要控制产量,提高质量。
耐用消费品生产的布局和能力的增加,都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要求和布点原则进行,防止一拥而上。
第五节 日用化学工业
重点发展塑料制品、洗涤用品、感光材料和化妆品,并在产品的升级换代上做出显著成绩。
第六节 其它轻工业
积极发展皮革制品、日用陶瓷、日用玻璃制品、五金制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家具等的生产,积极发展电光源、文教用品、民族用品和各类小商品。
第二编 第十章 能源
第一节 能源节约
1985年全国一次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生产总量为68290万吨标准煤,比1980年增加4570万吨,平均每年增长1.4%。六五计划期间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4%的速度,主要要靠节约和少用能源来实现。
五年内,全国节约和少用能源要求达到7000万-9000万吨标准煤。节能的重点,是华东、华北以及北京、天津、四川等耗能多的地区,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石油、铁道、交通等耗能多的部门。
五年内国家安排节能措施项目1303个,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95个。
要求1985年比1980年压缩烧油1000万吨左右。为了更换烧油的电站锅炉、增加煤炭供应,五年内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有关工程。
1985年实现各种节能措施后,单位工业产值消耗的能源,平均每年下降2.6-3.5%。钢、发电量等17种主要工业产品的单位能耗五年内分别下降3-12%。
第二节 煤炭工业
1985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7亿吨,比1980年增加8000万吨,平均每年增长2.5%。其中,统配煤矿生产3.85亿吨,比1980年增加4100万吨。山西煤炭产量达到1.6亿吨,比1980年增加4000万吨,占全国煤炭增加产量的50%。
增加煤炭生产的主要措施是:加快现有矿井的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力争到1985年,抵销衰老、报废矿井减少的产量后,现有矿井净增产量1,800万吨;如期建成投产一批新矿井,到1985年增加煤炭产量2,300万吨;抓好煤矿企业的整顿工作,要求统配煤矿的全员效率由1980年的每工日产0.912吨提高到1985年的0.965吨;积极发展开采、掘进、运输的机械化和坑木代用,1985年全国统配煤矿采煤机械化水平由1980年的37%提高到44%。
全国煤炭建设总规模2.2亿吨,建成8000万吨,结转到七五计划期间续建1.4亿吨。
几个重点地区的矿井建设总规模是:
华北的山西、河北9300万吨,其中山西7800万吨,河北1500万吨,建成投产2900万吨。
东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5080万吨,其中内蒙古东部地区2500万吨,辽宁1140万吨,建成投产1650万吨。
华东地区5200万吨,其中山东2150万吨,安徽2140万吨,建成投产2200万吨。
此外,中南、西北、西南地区也安排了适当的建设规模。其中:中南地区1300万吨,西北地区820万吨,西南地区770万吨。
第三节 石油工业
1985年原油产量保持年产1亿吨的水平。1985年天然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其中四川气田50亿立方米。五年内新增原油开采能力3500万吨,天然气开采能力25亿立方米。
五年内,石油勘探的重点放在东北松辽盆地、渤海地区、河南濮阳和内蒙古二连盆地,并适当加强新疆准噶尔、青海柴达木盆地的勘探,争取尽快发现一批新油田。天然气的勘探,重点是放在四川地区。积极开展海上石油的对外合作勘探和开发。
第四节 电力工业
1985年全国发电量达到3620亿度,比1980年增加614亿度,平均每年增长3.8%,在执行中争取超过。其中,水电700亿度,比1980年增加118亿度,平均每年增长3.8%。
水电建设重点是继续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红水河流域,建设一批大型水电站。安排一批离负荷中心较近、淹没较少、工程较小、投资省、见效快的中型水电站。因地制宜地开发东北、华东、广东等缺能地区的小型水电站。火电建设,主要是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山西、内蒙古东四盟、两淮、渭北等地,结合煤炭开发,建设一批坑口电站,逐步形成一批火电基地。对煤炭资源不足而用电负荷又比较大的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区,根据运输条件,建设必要的火电厂。建设30万千瓦核电站。
五年电站建设总规模3660万千瓦,其中水电156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电装机1290万千瓦,其中水电320万千瓦。结转到七五计划期间续建的电站规模2370万千瓦,其中,水电1240万千瓦,火电1130万千瓦。
继续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五年内建设50万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5640公里,建成2700公里。
第五节 农村能源
根据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方针,努力搞好农村能源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主要措施是:推广省柴、省煤的炉灶2,500万个,使全国七分之一的农户采用这种炉灶。在整顿现有650万个沼气池的基础上,稳步发展350万个新的沼气池。新造薪炭林5000万亩。在有水力资源的农村多发展一些小水电。积极搞好太阳能、风能以及地热的利用。
第二编 第十一章 冶金工业
第一节 钢铁工业
1985年钢产量3900万吨,比1980年增长5%;生铁产量,适应节约能源、降低铁钢比的要求,安排3450万-3510万吨,比1980年下降9.3-7.7%;铁矿石的产量为11700万吨,比1980年增长3.9%。
1985年合金钢产量300万吨,比1980年增长63.3%;普通低合金钢产量350万吨,比1980年增长15.2%。
1985年,钢材产量2930万吨,比1980年增长7.9%;成材率为80%,比1980年提高3%;钢板、钢管、硅钢片和带钢等短缺品种的产量将达到1115万吨,比1980年增加300万吨,增长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