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计划前两年的执行情况
第六个五年计划已经执行了近两年,这里把前两年执行的情况向各位代表作如下的报告。
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正式提请这次大会审议之前,国务院根据“六五”计划的初步设想,曾分别制订了1981和1982两个年度计划,并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这两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都是良好的。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1981年计划为3.7%,实际达到4.6%;1982年计划为4%,预计可以达到6.4%。两年平均每年递增5.5%。整个经济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出现了令人振奋的变化。
农业生产持续地全面高涨,农村欣欣向荣,这是全国经济形势以至政治形势日益好转的重要基础。农业总产值1981年比1980年增长5.7%,1982年预计比1981年增长5%,两年平均每年递增5.3%。尽管不少地方连年出现了严重的水旱灾害,粮食仍然连年增产,1982年预计达到3.35亿吨,比去年增产1千多万吨,超过了大丰收的1979年。1982年预计同1980年比较,棉花增长21.9%,油料增长39%,糖料增长29.2%,茶叶增长21%,猪牛羊肉总产量增长6.8%。其它多种经营的发展也比较快。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特别可喜的是,许多农业生产比较落后的地区,在一两年或两三年内迅速地大面积地改变了面貌,这是建国以来很少有的。这就最有力地说明,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八亿农民对党和政府更加信赖,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前途充满了信心。
工业消费品生产迅速发展,市场商品供应日益充裕,消费品匮乏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这是我国50年代后期以来从未有过的新情况。轻工业总产值,1981年比1980年增长14.1%,1982年预计比1981年增长5.1%,两年平均每年递增9.6%。1982年预计同1980年比较,纱增长13.3%,呢绒增长12%,毛线增长42%,食糖增长33%,自行车增长78%,缝纫机增长61.7%,电视机增长1倍,洗衣机增长9.9倍。许多消费品的质量有了提高,花色品种增多。商业部门在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增加商业网点,改进服务态度方面,作出了新的成绩。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81年比1980年增长9.8%,1982年预计比1981年增长8.9%,两年平均每年递增9.4%。这两年在人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吃、穿、用各类商品大多数供应比较充裕,人民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亿人口的国家,市场供应情况能够取得如此迅速的改善,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成就。
重工业在调整中抓紧能源的增产和节约,改进服务方向和产品结构,生产由下降逐渐转为上升。重工业总产值1981年比1980年下降4.7%,1982年预计比1981年增长9%,两年平均每年增长1.9%。重工业改变了过去为自身服务过多的状况,为农业、轻工业提供原材料和装备的部分,为技术改造服务的部分,比重都有所提高。许多重工业企业还直接为市场生产了一批耐用消费品。燃料、动力和一些重要原材料的产量,从前两年的停滞甚至下降转向逐步回升。1981年比1980年,原煤增长0.2%,原油下降4.5%,电力增长2.9%,钢材下降1.7%,水泥增长3.8%。1982年预计比1981年,原煤增长4.6%,原油增长0.5%,电力增长5.1%,钢材增长1.9%,水泥增长8.6%。经过调整后重工业生产重新回升,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部门,积极为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服务,也做出了新的贡献。
财政收入连年下降的趋势开始扭转,这是经济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综合反映。从1979年起,由于调整经济和解决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年内乱遗留下来的大量问题,国家财政收入连续3年下降。1981年国内财政收入比1978年减少100多亿元,减少近10%。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和采取了许多增收节支的措施,这种下降局面今年可以结束,预计从明年起国家的财政收入将转向回升。在这同时,我国外汇收支连续两年出现顺差,为今后进一步扩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
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全国高等学校由1980年的675所增加到1982年的729所,招生数由28万人增加到31万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整和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绩。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有所加强。这两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00多项。研制成功的新材料有上千种,在经济建设中起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最近潜艇水下发射运载火箭的成功,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卫生等事业都在继续向前发展,特别是体育战线连续取得了鼓舞人心的新成就。
以上情况表明,经过这几年的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已经基本上趋于协调。我国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更加深入的阶段。现在的调整工作,就是要在统筹安排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农业、工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使国民经济在稳定发展中大大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经济这种不断向前发展的好形势,同当前世界经济萧条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近年来许多国家的经济先后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困境,生产停滞或下降,失业人数增加,债务沉重,通货膨胀。有的国家的失业率和物价上涨指数,达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最高峰。不少国家这种经济严重衰退的情况,已经到了难以承受以至影响国内政局的地步。面对这种状况,许多国家苦于找不到出路。在世界经济如此不景气的时候,我国国民经济却在克服种种困难中胜利前进,这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证明了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
这几年我国经济形势既然越来越好,为什么国家财政还有一些赤字?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作一些历史的分析。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中,特别是在十年动乱期间,我们国家在生产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经济结构很不合理,经济体制中存在着许多弊端,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中浪费严重,经济效益很差,在人民生活方面积累了大量的问题。在这个时期,职工工资没有进行正常的调整,农副产品同工业品的比价很不合理,城市住房越来越紧张,大量待业青年没有得到安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作出极大的努力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从1979年到1981年,国家用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支出442亿元,用于提高职工工资和实行奖金制度的支出300亿元,用于安排城镇2600万人就业的支出105亿元,用于增加城镇职工住宅的支出152亿元,加上减免农村税收、增加进口商品价格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共达1400多亿元。这样,国家财政增加支出和减少收入的项目很多,而长期造成的经济效益很差的情况,还没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年内根本改变,这就造成了财政上入不敷出的困难。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着重提出了提高经济效益的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情况正在逐步好转。我们应该在这个基础上为争取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作出更大的努力。
各位代表!这两年经济形势发展得越来越好,是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同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分不开的。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五讲四美”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新的社会风尚正在发扬,各条战线上不断涌现出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光芒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在党的十二大以后,许多地方开展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三热爱”活动。它与原来的“五讲四美”活动,正在汇合成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统一的活动。这个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普及新
宪法提出的“五爱”社会公德,无疑将起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两年通过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今年1月至9月,全国刑事犯罪案件的发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7%。全国查处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从今年1月到9月共有13.6024万件,已经结案处理的4.4663万件,其中依法判刑的有2.6227万人。在斗争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有4.4874万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在这些经济犯罪案件中,有一批是非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其中的主要案犯,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大老虎”。现在有的人还在说什么“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在他们看来似乎只有从高级领导干部中抓出一批经济犯罪分子才叫做打“大老虎”。今年打击经济犯罪的大量实践证明,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目前已经揭露出来的十几万经济犯罪案件中,有极少数或多或少牵涉到个别高级领导干部,比如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受了犯罪分子的欺骗;有的对子女管教不严,以致子女堕落为犯罪分子;有的本人也有某些不正之风,等等。对这类问题,已经或正在严肃处理。但是,至今还没有发现高级领导干部本人有严重经济问题。事实证明,我们的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中央和省、市、自治区的领导核心是可以信赖的。前一段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规模很大,而斗争的进展是健康的,对案件的处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没有引起不利的社会震动,没有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妨碍对内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这表明党和政府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前一段的斗争,基本上刹住了猖獗一时的公开的走私贩私活动,沉重打击了一批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保卫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建设。当然,打击经济以及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斗争。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前进和城乡各界居民的安居乐业,我们对于一切拒绝改恶从善的犯罪分子的斗争,是无论什么时候也不会放松的。
总之,这两年执行第六个五年计划所取得的成绩是很大的。但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有许多没有解决,这两年的经济工作中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消费品现在大大增多,但出现积压滞销现象,如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就必然会影响今后消费品的生产。我们在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面临的困难还很多。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争取在“六五”计划的后三年作出更大成绩。
全面实现“六五”计划的主要措施
我们要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第六个五年计划,就其中的经济发展计划来说,关键在于按照去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今年党的十二大的精神,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了做到这一点,从当前国民经济的全局来看,必须切实管好用好计划安排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坚决调整和整顿好现有企业,大力促进社会生产的技术进步,继续改革现行的经济体制。只有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从事经济工作的各级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显著提高,才能取得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为“七五”计划及其以后的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好的条件。下面我先着重讲一讲这四个问题,最后再专门讲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问题。
第一、严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切实保证重点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按计划完成。
我们要不断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能力,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新的基本建设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第六个五年计划在这方面安排了3600亿元的投资,把这笔资金管好用好,使计划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能够按期建成投产,使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取得显著的成效,这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起重要的作用。
我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经验反复证明,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这是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条件。建国以来,在经济建设上发生的几次重大挫折,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以外,从经济上来说,都是同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分不开的。基建规模过大,不仅会造成建筑材料供应紧张,建设周期拉长,而且必然会挤生产,挤维修,挤人民生活,使企业不能保持正常生产,使人民生活不能得到必要的改善。一旦这种局面无法维持下去,就不得不进行经济调整,大批基建工程下马,大量设备积压以至报废,许多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工厂减产停产,大量施工队伍窝工。这种大上大下所造成的浪费和危害,是我国过去经济建设中最大的浪费和危害。经过调整,一旦形势好了,往往旧病复发,又去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这方面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实在太深刻了,今后再也不能重犯这种错误了。第六个五年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安排是适当的,可是目前又出现了某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猛的现象,许多地方和单位上了不少计划外的建设项目。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解决。
在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同时,必须使资金按照正确的方向,得到合理的使用。所谓合理的使用,最重要的就是一要保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二要保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这两项是实现我国经济振兴的主要依靠。为了确保这两项,就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把扩大一般加工工业能力的盲目建设压下来。
集中力量搞好以能源、交通为中心的重点建设,使国民经济中这两个最薄弱的部门得到改善和加强,这是使整个国民经济转向主动的重要环节,是关系经济建设全局的大事。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民经济的全局活不了,各个局部的发展也必然受到制约,想快也快不了。这几年时机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有所作为,努力从各方面挤出资金、物资,保证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的需要,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果。当前,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缺乏资金,而地方、企业的自有资金大幅度上升,计划外的建设项目大大增加。必须采取措施,适当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建设。国务院已经决定,所有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国家预算外收入,城镇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纳税后的利润,除少数免于征收的项目外,一律按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这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尽的义务,大家应该从大局出发,踊跃交纳,支持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在这同时,对于地方、企业和社队的自有奖金,必须采取正确的政策和适当的多种形式,引导和组织它们用到国家急需的建设方面来。
为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作用,提高投资效果,国务院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包括国家预算内的拨款、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都必须由国家计委和省、市、自治区计委进行综合平衡,统一纳入国家计划。不论哪个地区和部门,如果突破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都必须事前按照隶属关系报请上级批准,否则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省、市、自治区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不经过国家计委和省、市、自治区计委综合平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除国家规定企业有权自行安排的以外,由各级计委会同各级经委,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在国家计划外追加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审批。
三、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事前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没有做好勘察设计等建设前期工作的,一律不得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更不准仓促开工。违反这个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四、所有确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一律实行“五定”,即定建设规模,定投资总额,定建设工期,定投资效果,定外部协作条件,并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计划部门和主管单位,必须按照合理工期分年拨足投资和保证相应的物资供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基建投产、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实行各种形式的包干制和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