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各方面工作中的经验是丰富的。从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我们取得了这样一条经验,这就是预算收支、信贷收支、物资供求三者都必须平衡,并且相互结合。这就是:
第一,国家预算收支的平衡,必须同银行信贷收支的平衡结合起来,统一安排。我们国家的资金,是通过国家预算和银行信贷两种方式来进行分配的。国家预算不仅要保证经济建设和各方面事业开支的需要,同时还要保证银行发放必要的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和其他各种贷款的需要。如果只考虑国家预算收支的平衡,不考虑银行增加信贷资金的需要,那么,尽管预算收支平衡了,但从国家整个资金的收支来看,仍然会是不平衡的。
在我国,银行信贷具有怎样一种性质和作用呢?大家知道,在经济事业中,国家拨出基本建设投资,修建了厂房,安装了机器以后,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料及其他周转的需要,才能进行生产。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经营采购供应业务,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所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所有其他集体经济单位和个体经济单位,也都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和周转资金。一切企业和经济单位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和周转资金,是分为这样两个部分的:一部分是各企业各经济单位自己掌握使用的资金,就是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是需要贷款解决的资金,就是信贷资金,其中主要是用来解决短期周转和季节性周转的资金。这种信贷资金,在我国是由国家银行集中管理和经营,随时贷给各用款单位的。仅有各企业各经济单位自有的流动资金和周转资金,没有这种信贷资金,或者这种信贷资金没有达到社会经济生活所需要的一定数量,就不可能维持社会的正常生产、正常商品流通和正常的经济生活。
为什么银行发放贷款所需要增加的信贷资金,必须由国家预算加以保证呢?这是因为:一、我国的经济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社会流动资金和周转资金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安排;二、我国必须基本上稳定物价,不允许银行任意发行货币,引起物价波动;三、国民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和扩大,各企业各经济单位对流动资金和周转资金的需要不断地增加。因此,银行的信贷资金必须逐年有所增加,而且需要有可靠的来源。银行的信贷资金从那里来呢?一个来源是各企业、各经济单位、机关、团体、学校暂时闲置存入银行的资金和城乡人民的储蓄;另一个来源是银行在正常需要的范围内所发行的货币。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银行的信贷资金仅仅依靠这两个来源是不够的。这个不够的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信贷收支差额。为了弥补这个差额,使之达到平衡,只能依靠国家预算拨款来解决。因此,银行每年需要由国家增拨的信贷资金,应当看作是国家建设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投资,应当由国家预算有计划地给予保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预算收支的平衡必须同银行信贷收支的平衡结合起来,统一安排。至于银行如何正确地运用信贷资金、企业如何节约地使用流动资金的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二,预算和信贷的平衡,必须考虑物资供应的平衡。预算的支出和信贷投放,是要用来购买物资的。如果财政收支发生赤字,信贷收支发生差额,最后都要用物资来抵付。因此,财政支出和信贷投放的多少,要根据物资供应的可能情况来决定。如果财政支出和信贷投放过少,就会影响正常的经济周转,影响建设事业的正常发展。如果财政支出和信贷投放过多,就会使社会购买力超过物资供应的可能,造成物资供应的紧张情况,甚至影响市场物价的稳定。所以说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平衡,必须考虑物资供求的平衡。
1956年的经验证明,处理财政问题,不仅要考虑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而且要考虑财政同经济的关系。1956年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如果单从财政来看,赤字8.19亿元,只占整个预算支出的2.68%,在我们这样的国家,仅仅这个数字,看起来并不算大。但是把预算、信贷、物资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出它对于国家库存物资和市场供应所发生的若干影响。1956年我们的缺点在那里呢?缺点就在于没有根据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大发展的情况,照顾信贷资金大量增加的需要,没有在国家预算中拨付银行必要的信贷资金,这是1956年信贷支出多于收入和商品库存减少的重要原因。1956年在财政信贷都有差额的情况下,为什么又没有发生大的问题呢?这是因为1956年我们有历年积存下来的较为充裕的物资,所以尽管供求关系有些紧张,仍然保证了物资的供应和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但是1956年的货币流通量是增加得多了一些。这些多了的货币,有一部分是要在今年购买物资的。这对今年各项事业的安排有一定的影响,需要我们在今年大力增加生产,节约开支,增加库存物资,而只要我们注意了这样做,暂时的困难是不难克服的。
1956年工作中的另一条经验,就是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的编制,除了注意当年的预算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的平衡以外,还应当瞻前顾后,注意年度之间的相互衔接,避免过大的起伏。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原料的很大部分来自农业,国家资金来源的很大部分也直接或者间接同农业有关,而农业的收成是不稳定的,丰收和歉收是很难预料的。一旦发生灾荒,就要增加当年的财政支出,减少当年的财政收入,特别是要减少第二年的工业生产、物资供应和财政收入。同时,我们的国家还处在建设的初期,家底还薄,各种物资的储备较少,今后也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储备。在这种情况下,年度之间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是不可避免的,在特殊情况下,大的起伏也难于避免,要求年度之间的发展速度完全均衡是不合乎实际的。但是,年度之间的起伏过大,特别是在发展速度必须减缓的时候,就会给建设事业和人员的安排,带来若干困难。为了减少这种困难,我们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时候,应当瞻前顾后,注意衔接。这就是说,决定基本建设的规模,不仅要看本年有多少建筑材料,而且要看以后年度可能有多少建筑材料;决定工业生产的发展速度,不仅要看本年有多少原料,而且要看以后年度可能有多少原料;决定商品供应的数量,不仅要看本年有多少商品,而且要看以后年度可能有多少商品。进一步说,建设什么项目,生产什么产品,供应什么商品,本年多少,以后年度多少,也应当力求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由于我们的国家有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制度,就有可能有计划地照顾年度之间的衔接,自觉地调节年度之间的起伏幅度,尽量避免过大的起伏。在1956年,由于前几年财政和物资有些结余,1955年农业获得丰收,由于许多新建工程经过前几年的准备,勘察设计已经完成,国外设备大量进口,技术力量已有增强,在这些条件下,将基本建设、工业生产和商品供应的增长速度适当地加快一些是应当的,也是可能的。但是现在看来,由于我们的经验不够,增长的幅度有一部分是过大了。假使1956年少增长一点,能够多余出若干原材料和商品物资,对于顺利地安排1957年的计划是会有帮助的。1956年的经验说明,在丰年的时候,应当预计到以后可能的歉收;在有余的时候,应当预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不足。这就是说,应当逐步地扩大物资储备,以丰补歉,以有余补不足,保证我们的建设事业顺利地前进,更加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
财政、信贷、物资三者必须平衡,编制计划和预算必须瞻前顾后,这都是客观规律的要求。我们应该努力掌握和适应这种规律。当然,现实生活是复杂生动的,我们所说的平衡只能是相对的平衡。客观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农业的丰歉和其他预计不到的情况,都会在经济生活中引起新的问题,我们的工作也不可能没有缺点。因此,计划平衡了,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不平衡。旧的不平衡克服了,还会出现新的不平衡。我们的任务就在于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组织工作和检查工作,克服不断发生的不平衡,推动建设事业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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