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81年国家概算
1981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根据国家确定的方针、政策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要求,国家财政必须在继续调整经济和进一步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项收支,促进各方面事业的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须在1980年财政收支差额缩小之后,1981年进一步缩小差额,为建立稳固和平衡的财政打下基础。必须配合经济体制的改革,继续改革财政、税收和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1981年的国家概算安排:总收入1154.6亿元,总支出1204.6亿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50亿元。这个概算中,已经包括了国外借款收入和用国外借款安排的基建拨款,以及当年还本付息支出。
1981年的概算总收入,同上年比较,增加91.7亿元。这是按照工农业生产增长的速度计算的,并且考虑了企业降低成本、挖掘潜力而增加的收入。在总收入中,企业收入496.2亿元,各项税收590亿元,其他收入2.4亿元,中央财政集中的企业基本折旧基金21亿元。
1981年的概算总支出,同上年比较,增加61.7亿元。这是根据继续调整国民经济的要求安排的。其中,基本建设拨款375.8亿元,增拨企业流动资金20亿元,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67亿元,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88亿元,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169.5亿元,国防战备费201.7亿元,行政管理费60.6亿元,总预备费26亿元。
按照上述收支安排,1981年收入增加的数额大于支出增加的数额,这就比上年缩小了收支差额。尽管如此,1981年国家还将逐步解决没有奖金或者奖金很少的科研、教育、医务和机关工作人员适当增加收入的问题,继续安排几百万待业人员就业,城乡人民生活将进一步有所改善。
由于“六五”时期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正在编制,1981年的国家概算将来还要根据“六五”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有较大的变动,再报请人大常委会审查。
下面,着重报告一下财政制度的改革问题。财政资金的集中和分配,必须同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根据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组织各种经济的联合,实行计划指导下的竞争。财政制度的改革,从1978年就开始了。这一年的下半年,对国营企业实行了企业基金和职工奖励制度;1979年在一部分国营企业中试行利润留成制度,在一部分基本建设单位中试行拨款改贷款的制度,在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试行经费包干制度,在农垦企业中实行财务包干办法,对农业税和工商税收也作了一些调整和改进;1980年改革了财政管理体制,还进行了税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总的说,这些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效果是好的。但是,这些改革还是初步的,今后几年内还要继续进行改革,并且把财政制度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起来。在今明两年内,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关于财政体制的改革。从今年开始,对广东和福建两省实行了定额包干的特殊体制,对其他省、市、自治区试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即由过去所说的“吃大锅饭”改为“分灶吃饭”。地方多收了可以多支,少收了就要少支,自行安排资金平衡。对新疆、宁夏、内蒙古、西藏、广西5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省,原有的特殊照顾仍予保留,中央补助的数额每年递增10%。1981年要在试行上述新体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以完善。
(二)关于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国营企业的利润留成制度,1980年已在6600户工交企业中试行,1981年将全面推广。国家拨给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由国家财政征收流动资金占用费;国营企业的固定资金,从1981年起,由国家财政试行征收固定资金占用费,以促进国家资产的合理使用。对基本建设投资,除行政事业单位和少数项目外,从1981年起,全面推行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制度。根据联合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其经营特点,还要研究制定联合企业的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