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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㈢实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国家在1983年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实现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征收所得税,征税以后剩余的利润,再通过多种办法在国家与企业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个办法从去年6月1日起,在国营企业中试行。到1983年底,盈利企业中的试行户数已达98%。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比以前试行的其他各种改革办法都好得多。它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严格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保证利润的增长部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持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㈣积极支持文教科学卫生事业的发展。1983年国家财政用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支出为223.54亿元,比上年支出增加26.58亿元,增长13.5%,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的幅度。其中,教育事业费增长10.5%;科学事业费增长13.9%;卫生事业费增长13.2%;文化事业费增长17.5%。这一年,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中学发展较快,科学研究取得一批新的成果,医疗设施有所改善,文化体育事业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㈤大力支持企业挖潜改造和革新技术。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国家财政对企业挖潜改造、革新技术在资金上给予了较大的支持。1983年国家财政拨付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达78.71亿元,比上年支出增加9.69亿元,增长14%。另外,经国务院批准对首批进行技术改造的机械、电子行业中的550户企业,以及32户重点酸碱生产企业和上海市的地方工业企业,从1983年起适当提高了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以上这些措施,对支持企业革新技术,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交通运输能力,改进产品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起了积极作用。
  ㈥认真开展财务大检查。为了加强财政监督,切实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防止财政收入的流失,国务院于1983年10月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年内普遍开展一次财务大检查。同时,国务院还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地区协助开展检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对整顿党风和社会风气起了促进作用,而且可以增加财政收入22亿元,已入库15亿元。
  在1983年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城乡人民生活也有所改善。这一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6%,其中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增长10.9%;据抽样调查,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309.8元,比上年增长14.7%;全年建成的职工住宅1.15多亿平方米,农民新建住房约7亿平方米。
  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
  1984年,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将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理顺经济关系,继续搞好改革,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1984年国家预算安排的原则是:支持生产发展,活跃商品流通,加速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适当集中资金,加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和智力开发,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继续改善人民生活;进一步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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