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86年6月25日通过)
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决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1986年6月20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 王丙乾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85年国家决算已经正式编成,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198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一年。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这一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速度加快,生产建设和各项改革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国家财政状况进一步好转,收入和支出都比上年有较大的增长,并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正式编成的国家决算,1985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1866.4亿元,完成预算的121.6%;国家决算总支出为184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结余为21.62亿元。同我们向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比较,总收入增加12.29亿元,总支出增加18.84亿元,财政结余减少6.55亿元,情况是好的。需要说明的是,去年的财政结余,主要是地方财政结余,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应留归地方支配使用。
在1985年国家财政总收入中,国内财政收入为1837.1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国外借款收入为29.24亿元,完成预算的83.5%。各项主要收入的完成情况是:
(一)各项税收204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25.8%。税收超收较多,主要是因为工农业生产增长,商品流通扩大,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同时,去年进口消费性商品较多,关税和进口产品税、增值税增加,也相应多收了一些收入。
(二)企业收入43.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这部分企业收入,主要是暂时尚未实行利改税办法和少数实行利润包干的企业上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