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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报告的通知

  五、搞好城市垃圾的管理.保持城市环境卫生应是三分清扫,七分管理。目前,全国已有百余城市建立了一支拥有两万多人的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伍,对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起着很大作用。各地要加强集中领导,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发挥市、区、街道、居委会的积极性,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继续搞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垃圾管理的条例。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积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协同城建等部门,搞好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坚持做好经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控制“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孳生,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的城市卫生活动。
  六、加强环卫科研、教育工作.我国环卫行业的科研基础薄弱,亟需加强。要有计划地建立环境卫生科研机构,充实力量,组织抓好粪便、垃圾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等重点课题的研究,协调全国的环卫科研工作,推动环卫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系列化和标准化,开发新型的垃圾处理技术和设备。要有选择地引进国外技术和专业设备样机。当前,环卫技术人员十分缺乏,与环卫工作的需要极不适应.为加速人才培养,除在武汉城建学院办好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的大专班外,建议有关大专院校应视条件开设城市环境卫生专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办环卫中专、技工学校,举办环卫干部培训班,以提高环卫职工的素质。
  七、改进环卫行业的经费管理办法。要改变原来实行的事业经费统收统支,以收抵支的办法,实行按任务量计算经费、预算包干、超支不补、增收节支留用的办法。这样有利于改变社会上的垃圾清运由环卫部门统包的做法。各地可逐步试点,总结经验。
  八、改善环卫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环卫工人常年与尘土、垃圾、粪便打交道,他们的辛勤劳动应得到社会的尊重。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可能,应逐步提高环卫职工及废旧物资回收、加工职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地方政府要有计划地解决环卫职工的住房等实际向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鉴于环卫工作是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各级政府可考虑对环卫部门给予一些特殊照顾。环卫部门所增加的收入,应用于发展环卫事业,改善职工的集体福利及生活、工作条件,以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环卫职工作为。“城市美容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两个文明”建设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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