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情况贯彻执行。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垃圾问题越来越突出,市郊农村环境和农田污染日趋严重,若不及早引起重视,势必成为社会公害。解决好城市垃圾问题,是建设清洁优美的城市,保护人民基本生活环境的重要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予高度重视,着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城市垃圾问题。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建设“两个文明”和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使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到回收利用,都能衔接配套,落到实处。
当前,各城市应采用卫生填埋、高温堆肥等科学方法处理垃圾,明令禁止各单位和个人乱堆乱放垃圾。同时,要大力加强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等科学研究。在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资源再生、综合利用工作,变害为利,使城市垃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一九八六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
国务院: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垃圾量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城市垃圾问题越来越突出。据统计,去年全国三百多个城市年产垃圾五千一百八十八万吨,粪便三千四百五十三万吨.而且,由于城市废品收购??少,废旧物资得不到充分回收利用,增加了垃圾量及处理、消纳的困难。
目前,城市的环境卫生面貌虽有一定改善,但离建设清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这方面,除了法制不健全,科研工作较落后,有关政策不配套等原因外,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环卫专用车辆不足,垃圾不能日产日清。据统计,每年全国约有一千多万吨城市垃圾、粪便无法及时清运。二是垃圾的消纳和处理问题非常突出。过去,城市的垃圾、粪便很大部分用作农田肥料,现在农民主要改施化肥。用未经处理的垃圾和粪便作农肥,造成污染和疾病传播。危害城乡人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三是城市环卫设施严重不足。大多数城市没有象样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和粪便的收集、清运设施也普遍满足不了需要。
目前,城市垃圾已成为保护城市及近郊区人民基本生活环境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应充分重视,切实予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