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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企业整顿的两个文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企业整顿的两个文件的通知
(1983年6月18日)


  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关于用改革的精神搞好企业全面整顿的意见》和中央组织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坚持标准,加快企业领导班子整顿步伐的意见》,均已经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同意。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央书记处、国务院认为:一九八三年是企业整顿关键的一年,要用改革的精神切实抓好整顿工作,步伐要加快,质量要提高。只有把今年的整顿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如期完成三年内把现有企业整顿一遍的任务。今年的工作如抓得不紧,就可能走过场,所谓提高经济效益,学会现代化经营管理,也就成了空话。因此,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把搞好企业全面整顿、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的中心任务,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为后十年的经济振兴打好基础。在企业整顿中,整顿和建设企业领导班子是关键,要组织必要的力量,首先把企业的领导班子整顿建设好,充分依靠新班子搞好企业的全面整顿工作。

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关于用改革的精神搞好企业全面整顿的意见》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一日)

  一九八二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中发[1982]2号文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初步经验。经过整顿的企业,领导班子普遍得到了加强,经济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整顿和完善,劳动组织的整顿有了进展,执行劳动纪律和财经纪律的状况有了改善,经济效益有了提高。全国列入第一批整顿的一万零八百八十三个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到一九八二年底,已有五百九十九个完成五项整顿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占第一批整顿的企业百分之五点五。其中大中型骨干企业验收合格的八十二个,占第一批整顿的一千三百二十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百分之六点二。商业、施工、农垦等企业的整顿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从全国看,整顿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效果不够理想。不少单位缺乏改革精神,沿用老一套办法搞整顿,进展不快;少数单位整顿工作有走过场的危险;有些单位对企业全面整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紧,对解决企业的主要矛盾还不敢“碰硬”。因此,企业整顿工作的任务还是十分繁重的,必须下决心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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