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卫生部关于成立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83]91号 1983年11月7日)
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物资局,北京市人民政府:
民政部、卫生部《关于成立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办好这项社会福利事业。
民政部、卫生部关于成立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请示
(1983年6月28日)
国务院:
今年四月,民政部、卫生部分别收到二十位各界知名人士的倡议书,建议我国创建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在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六届政协一次会议上,三十余位代表又分别提出议案,要求创办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和把有关残疾人的福利事业列入社会发展计划。
据此,我们两部磋商认为:建立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建议是可行的。
肢体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是一项新的事业,经协商拟由民政部牵头,卫生部协助,尽快成立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
中国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是社会福利性质的单位,它不同于医院、疗养院和福利院,但又兼有这些单位的某些特点。主要任务是对肢体伤残人员通过功能训练,辅以必要的治疗,使之最大限度地恢复自理生活和一定的劳动、工作能力,并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肢体伤残康复研究中心拟于近年建成,医院部分按二百张床位规划,除医院外,还有科研、假肢生产装配、专业人员培训等部门,编制七百人(含基金会四十人)。原则上从北京调配解决。建筑面积四万三千平方米,投资二千六百万元。该单位的经常费用纳入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预算。
为了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力量,减轻国家经济负担,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开展,拟成立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基金会是个为残疾人谋福利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代管。
中心受基金会领导,为基金会的示范单位。
基金会设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若干人。
基金会的经费来源:(一)社会力量和中外友好团体、人士的捐助;(二)国家拨款。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