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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建中央常委会、全国工商联关于恢复和发展传统食品的建议的通知

  4.对有出口任务的原料,要合理安排内外贸的比例。应当在增加原料生产的前提下,努力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的传统名特食品,减少原料出口,扩大成品出口。
  5.迅速提高我国粮、油加工精炼能力,特别是面粉、菜籽油、动物油的精炼净化能力,为传统食品生产提供更多的优质原料。
  四、培训技术人才
  1.挖掘人才,抢救技艺。要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各师绝技的调查工作。重视对在职名师的安排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技能。对于退休老师傅,应当积极组织他们从事传统食品的挖掘、整理和培训人才的工作,或者鼓励他们从事集体和个体经营,带徒传技。同时,认真组织力量,帮助他们总结整理经验和技艺,著书立说。
  2.广泛开展以师带徒,现场传艺的培训工作。实行师徒合同制,给老师傅一定的教学津贴,并减免他们的生产定额。教学合同完成得好,老师、学徒都要给以奖励。
  3.建立和健全食品、饮食行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制度。定期进行技术考核,评定技术职称和等级。凡是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标准的,授予相应职称,其政治、生活和工资待遇,应与科技人员相同。在工资未调整之前,给予技术岗位津贴。对于那些具有独特精湛技艺,超出一般技术等级水平的,给予特殊的技术称号,在今明两年调整工资时,除了给予正常升级外,应适当地多增加一些工资。退休老师傅,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安排他们做技术指导性工作,待遇可以突破补差范围。
  4.有计划地建立有关传统食品的专业大、中专学校,或者在大、中专学校设立专业班;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技术培训班、进修班,培养中、高级技术人员,充实食品、饮食行业的技术队伍。
  5.在工资改革中,适当调整商办工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其水平应当与同类工种的工业系统职工相等同。
  五、加强科学研究和设备技术改造
  1.建立传统食品科技中心和其它各种科研机构,做好传统食品挖掘、整理、提高工作。用科学的理论、现代的技术对传统食品的制作工艺、原料配方、质量标准和包装原料等进行分析、论证和验定,使之理论化、科学化。对传统工艺,要继承,也要发展提高。今后,要加强对传统食品营养学、卫生学的研究和应用。
  2.在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出科学的传统食品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管理检查制度,使传统食品的生产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
  3.加强对传统食品机械的开发研究工作。许多传统食品可以而且必须走机械化生产的道路。机械制造部门、轻工部门、商业部门以及有关科研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在保持发扬传统风味特色的前提下,由食品初级加工入手,有计划地发展机械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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