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友好条约的全权代表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友好条约的全权代表的决议
(1961年4月3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追认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为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友好条约的全权代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