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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会议回顾了《指示》下达以来的工作。一致认为,半年来,各级党政领导对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重大战略意义加深了理解,抓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更强了。许多省、市、自治区根据《指示》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了原来的政策规定,使政策更符合实际。各地还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了与农业生产责任制相适应的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责任制,使生育计划与节育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各地都加强了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不少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宣讲文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使中央文件精神直接同群众见面。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有了提高,很多群众积极落实了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全国出现了一些在群众自觉基础上,一胎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杜绝多胎的先进县、先进地区。一些地方工作放任自流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预计今年有可能完成全国人口的控制计划。
  会议认为,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很多地方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没有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有些领导干部对控制人口增长的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和政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机构队伍、科研技术、药具供应同工作发展的需要很不适应。



  会议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事。各级领导同志和计划生育战线的广大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清醒、坚定,要做“明白人”。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控制我国人口增长的问题上,清醒不清醒,明白不明白,关系极为重大。建国后,在相当一个时期里我们对人口问题的认识有片面性,人口的发展没有得到很好控制,致使出现两次持续时间较长的生育高峰,造成了人口生产和物质资料生产比例的严重失调。现在我国人口已超过十亿,六十年代后出生的人从现在起将陆续进入婚育期。受前两次生育高峰的影响,八十年代以至九十年代前半期,我国将出现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如果不严加控制,就可能造成人口大膨胀。不但将影响人均收入的提高,而且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将遇到更加严重的困难,甚至可能影响社会安定。所以必须在积极发展生产的同时,坚定地、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千万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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