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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

  1. 学校有教育类学科博士点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4个。校内师资队伍力量较强,导师队伍结构合理,外聘兼职导师素质较高;教学设施齐备且利用率高,培养经费较为充足。
  2. 学校对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有严格的要求,坚持脱产一年的培养制度不动摇。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齐备;执行计划和课程考核比较严格。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充分,论文评定严格认真。抽查表明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较好。
  3. 校院二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录取质量、课程、成绩及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科学规范,达到了教育硕士培养的要求。
  4. 总体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高。学员及任职单位,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对该校培养过程和质量有较高的满意度。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教育硕士招生和培养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合作。
  (二)培养特色
  1. 依托孔子故里深厚的文化底蕴,重视对学生人文综合素质培养,传承了曲阜师大治学求实、严谨的传统。
  2. 开始了提升培养过程的专用性、应用性的多种改革尝试。如案例型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尤其是学校在中学所建立的“教育硕士流动站”。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人数近几年逐年有所下降,在一些院系影响培养的效益。
  2.培养过程的专业化和应用性水平近几年虽然有所提高,但有待进一步提高。课程设置应更贴近基础教育改革实际,进一步推广和提高案例教学水平。
  专家组经过评审一致认为:该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达到了合格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90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75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95

C4师生比

10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95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85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95

C8师资培训

100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95

C11专业图书资料

95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95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90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100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00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95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100

C18案例教学

80

C19课程考核

100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95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95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100

C24论文质量

8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100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95

C27院(系)级管理

100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100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85

C30课程教学管理

100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90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95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100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100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90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75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90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由张大均、康岫岩、李继凯、吴康宁、杨伊生组成的评估小组,于二○○七年六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对河南师范大学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依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如下综合评估意见:
  (一)主要成绩
  1.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经过8年的建设,形成了较好的教育硕士培养条件。有教育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有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指导教师队伍;近三年师生比在1:2.3左右;有外聘兼职教师队伍;教学设备齐备,专业图书资料丰富,校园网和信息查询系统便利;教育硕士培养经费比较充足;学员对学校提供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表示满意。
  2.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教育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制定了各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符合要求,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执行计划和课程考核规范;实行半脱产的培养方式,重视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的结合;论文的质量管理严格;培养过程较规范,培养质量较好。
  3.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健全,成立了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学院成立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指导小组。学生录取质量、课程教学及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符合教育硕士的培养要求。
  4.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较高,学员、任职单位和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对该校的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表示满意,对学员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充分肯定。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评价较高。
  (二)办学特色
  1.重视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践、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体现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性,保证了培养质量。
  2.重视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的设计和建设,在案例教学、指导教师组建设等有一定特色。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总结半脱产培养方式的经验,探讨合理解决“工学矛盾”的有效方法。
  2.进一步加强教育学科和人文学科的建设,增强依托学科的基础,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评估组一致认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达到了合格评估要求。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100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100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100

C4师生比

9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100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90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100

C8师资培训

90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100

C11专业图书资料

100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100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80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100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00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100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100

C18案例教学

80

C19课程考核

100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100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100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90

C24论文质量

9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100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95

C27院(系)级管理

100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100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95

C30课程教学管理

100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100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100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100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100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95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90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85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由张大均、李继凯、康岫岩、吴康宁、杨伊生组成的评估小组,于二○○七年六月十日至十一日对华中师范大学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依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如下综合评估意见:
  (一)主要成绩
  1.学校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认识到位,投入充足,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培养条件。有3个教育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对基础教育有研究的指导教师队伍;近三年师生比在1:4左右;有外聘兼职教师队伍;教学设备齐备,专业图书资料丰富,校园网和信息查询系统使用便利;培养经费充足,学员对学校提供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满意。
  2.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教育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制定了各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符合要求,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执行计划和课程考核比较规范;实行在校集中脱产一学年的培养方式,重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指导的结合;论文的质量管理严格,论文符合要求;培养过程规范,培养质量好。
  3.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健全,成立了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研究生处专门成立了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科,建立了研究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各项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有效。学生录取质量、课程、教学及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符合教育硕士的培养要求。
  4.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较高,学员、任职单位和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对该校的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表示满意,对学员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充分肯定。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评价高。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基础教育研究,服务“中部崛起战略”,地方政府支持,教育硕士发展的基础坚实。
  2.积极构建教育硕士质量保障体系,重视培养过程,保障了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培养模式,处理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发展规模与保证培养质量的关系,为湖北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优质师资。
  2.进一步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在解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学矛盾”问题上摸索出新的举措。
  评估组一致认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达到了合格评估要求。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100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100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95

C4师生比

10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100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80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100

C8师资培训

90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100

C11专业图书资料

100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100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90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100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00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100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100

C18案例教学

80

C19课程考核

100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100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95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100

C24论文质量

9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100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100

C27院(系)级管理

100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95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90

C30课程教学管理

100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100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100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100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95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90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90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85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由张大均、李继凯、康岫岩、吴康宁、杨伊生组成的评估小组,于二○○七年六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对湖南师范大学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依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如下综合评估意见:
  (一)主要成绩
  1.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认识到位,投入充足,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培养条件。有2个教育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对基础教育有研究的指导教师队伍;近三年师生比在1:2左右;有外聘兼职教师队伍;教学设备齐备,专业图书资料丰富,校园网和信息查询系统使用便利;培养经费充足,学员对学校提供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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