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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一)总体情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各级领导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导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意义、职业背景、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认识比较清楚。校、院、系各级领导均做出富有成效的工作。内蒙古师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条件较好,现有教育学科硕士学位点7个,1个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结构比较合理的导师队伍,师生比例大于1:3;兼职教师队伍质量较高;学校有较完整的师资培训制度和计划,并认真执行;多媒体教学条件充裕,网络计算机条件较好,图书资料丰富;有培养经费较充足。内蒙古师大采用全脱产和半脱产的培养方式;制订了基本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要求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且执行比较严格。教学大纲与教学参考书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为学员举办基础教育及其理论的专题报告数量较多、效果较好;案例教材建设有一定成果、有一定的教学效果;课程考核方式合理,试卷资料较全;学位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学位特点,从整体看,论文质量基本符合标准;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较丰富、效果较明显。学校成立了校、院两级管理机构,做到了职责明确;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实施情况良好;课程教学管理比较规范;论文评审采用“双盲”评审方式,答辩程序、制度健全;管理数字化程度高;在学习期间学员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科研和教学实践成果,学习后素质有明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学员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好;学校设立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有的学位课的任课教师职称或学位达标不足,有些专业的学员在校学习时间尚显不足,有些课程尚需加强案例教学及与新课改结合的探索,有的学位论文的开题、写作欠规范;建议加强针对教育硕士导师的专项培训。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100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100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75

C4师生比

10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100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100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100

C8师资培训

75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100

C11专业图书资料

100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95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50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95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00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90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80

C18案例教学

85

C19课程考核

95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100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90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60

C24论文质量

8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85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100

C27院(系)级管理

80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100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85

C30课程教学管理

100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85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100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95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95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85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80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75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一)总体情况
  辽宁师范大学各级领导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导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特点、办学意义、职业背景、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认识比较清楚。校、院、系各级领导和教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辽宁师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条件较好,有2个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教育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较强的结构比较合理的导师队伍,学位任课教师合格,外聘教师学术实践水平较高,师生比大于1:4;学校有较完整的师资培训制度和计划,执行效果较好;多媒体教学、网络计算机条件较好,图书资料丰富;培养经费充足。辽宁师大主要采用的是寒暑假集中授课的培养方式;培养方案基本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新课程计划和本校本学科的特点尽量开设能满足本地区基础教育教学需要的课程,重视自学环节,每个学员制订自学任务书和科研任务书,并对成果进行严格考查。教学大纲与教学参考书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案例教材建设成果明显(有教材和专著),案例教学效果较好(听课评价较好);为学员举办基础教育及其理论的专题报告数量较多、效果较好;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试卷资料全;论文选题结合实际,有创新,论文质量基本符合标准。有校、院、导师组3级管理体制,各类人员职责明确;成立了校教育硕士督导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实效;课程教学管理比较规范,数字化程度较高;论文评审采用内外双审方式,外审采取盲审方式,答辩程序、制度健全;学员试卷齐全。学员素质有明显提高,并在学习期间学员取得了科研和教学实践成果。教育行政部门、学员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好。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足;有的论文开题报告过于简单,个别论文偏离教育硕士的学位性质或学科方向;部分学科的导师中教育领域导师的力量较弱;建议加强针对教育硕士导师的专项培训。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75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75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100

C4师生比

10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75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80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80

C8师资培训

75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100

C11专业图书资料

80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95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50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95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95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90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80

C18案例教学

85

C19课程考核

100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80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85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55

C24论文质量

7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90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75

C27院(系)级管理

60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95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85

C30课程教学管理

100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90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95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90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90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85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80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75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师范大学各级领导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导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意义、职业背景、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认识比较清楚。校、院、系各级领导均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沈阳师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条件较好,现有教育学科硕士学位点13个,1个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较强的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近三年来导师与学生比例均大于1:3;学位任课教师合格,外聘教师发挥作用较好;学校有较完整的师资培训制度和计划,并认真执行;多媒体教学条件较为充裕,网络计算机条件较好,图书资料比较丰富;有比较充足的培养经费。沈阳师大采用寒暑假集中授课的培养方式;制订了基本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要求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且执行比较严格。教学大纲与教学参考书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为学员举办基础教育及其理论的专题报告数量较多、效果较好;案例教材建设成果和教学效果较好;课程考核方式合理,试卷资料较全;开题报告比较规范,从整体看,论文质量基本符合标准;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较丰富、效果较明显。学校成立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院系有指导小组,做到了职责明确;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实施情况良好;课程教学管理比较规范;论文评审采用“双盲”评审方式,答辩程序、制度健全;管理数字化程度高;在学习期间学员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科研和教学实践成果,学习后素质有明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学员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好。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个别论文选题偏离学位性质或学科方向,有些论文写作欠规范,建议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的质量管理;开展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的专项师资培训活动尚显不足;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够。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和39个主要考评点评价结果
  评估结论: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评价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100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100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100

C4师生比

100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100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95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100

C8师资培训

75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00

C10网络与计算机

100

C11专业图书资料

100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100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55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95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00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95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95

C18案例教学

80

C19课程考核

100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95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75

C22导师指导

100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75

C24论文质量

85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90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100

C27院(系)级管理

95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95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75

C30课程教学管理

95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95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100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80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95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100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100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80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85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75


  说明:“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75、50分,对本组专家评分求平均分,得到各“主要考评点”评价分数。

  二、考察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东北师范大学在“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方向和“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下,各级领导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导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特点,办学意义、职业背景、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认识比较清楚。校、院、系各级领导和教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东北师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条件很好,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以及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一流的导师队伍,学位课任课教师和指导力量雄厚,外聘教师学术实践水平较高,师生比大于1:4;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师资培训活动,成效显著;学校硬件设施一流,培养经费充足。东北师大采用脱产、半脱产和寒暑假集中授课等多种办学形式;培养方案基本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基础教育教学需要开设了一些有创意的特色课程、举办专题讲座,以及开放性的“硕博论坛”;案例教材建设成果明显(有教材和专著),案例教学效果较好(听课评价较好);课程考核内容、方式规范合理,试卷资料全;论文选题结合实际,有创新,有开题报告规范,论文质量较高。有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各类人员职责清晰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实效;课程教学管理比较规范,数字化程度较高;学位论文评审采用双盲审方式,答辩程序、制度健全;学员试卷齐全。学员素质有明显提高,并在学习期间取得了科研和教学实践成果。教育行政部门、学员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好,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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