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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以相应处理。

  附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二ΟΟ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获学士学位时间、学校、专业

 

拟申请硕士学位

学校

 

本次报考

学科

 

专业

 

语种

 

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

□ 工作单位所在地     省  □ 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

本人承诺:

   1、以上所填写信息全部真实。

2、了解并遵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考试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各项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审核意见(包括对报名资格、考试地点和考试语种的意见):

    

审核人签字:               接受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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