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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三、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完善农业气象灾害观测网络系统。建设以固定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为主,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为辅的全国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网,提高农业气象干旱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粮食主产区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农田(林、牧)实景观测试验示范,提升农业气象灾害观测自动化水平和能力。2011年,新增60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加快开展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试点,推进实景观测系统研发工作。
  (七)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发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预警技术和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提高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以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完善四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建立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的气象服务模式。丰富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产品,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为“三农”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制订本级气象为农服务产品公开目录,并以适当方式将目录中的信息向农民公开和解释。开展农民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农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2011年,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加快推进农业干旱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业务服务和特色、设施农业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面向生产一线的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业气候资源、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结合农村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试点,开展农村精细化气象服务。
  (八)强化雨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精细化水平。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气象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域防洪抗旱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信息网络传输系统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应急联动机制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易灾地区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价、综合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发布能力建设。2011年,在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建设1300个左右的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个左右的暴雨监测站,新建8部、升级5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风廓线雷达建设。开展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和新疆等省(区)气象局农业农村气象预报的精细化试点工作。
  (九)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域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观测能力建设,加大移动天气雷达、局地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自动气象站和暴雨监测站的建设力度,完善建设观测信息传输和技术保障系统。针对流域气象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中预报预测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设和完善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系统、短期和中期定量降水预报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系统。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预报系统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2011年,在江西、湖南、四川、贵州、陕西和甘肃省气象局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试点工作,在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省气象局开展中小河流防汛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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