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修订<混合消毒牛乳暂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中有关指标的通知》(发布日期:1986年9月10日 实施日期:1986年9月10日)修改混合消毒牛乳暂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七日卫生部发布)
一、 混合消毒牛乳的暂行卫生标准
混合消毒牛乳系指将符合规定要求的脱指奶粉、无水黄油经均质加工成的复合物与不低于半数的新鲜全脂生牛乳相混合,并经有效消毒后的产品。
1.感官指标:呈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的均匀胶态流体,无沉淀、无凝块、无杂质,具有混合消毒牛乳的香味和滋味。无其他异味。
2.理化指标:
比重 1.028~1.032(20℃/4℃)
脂肪(%)≥3.0
非乳脂固体(%)≤8.2
酸度(以乳酸计)≤0.162
杂质度(PPm)≤2
汞(mg/kg)≤0.01
六六六(mg/kg)≤0.1
滴滴涕(mg/kg)≤0.1
3 细菌指标:
细菌总数(个/ml)≤30000
大肠菌群(个/100ml)≤9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二、 原料脱脂奶粉的暂行卫生标准
水份(%)≤4
脂肪(%)≤1.25
酸度(以乳酸计)0.10~0.15
可溶性指数*(ml)1.25
焦粒*2号盘或更好
汞(mg/kg)按鲜牛乳折算
铅(mg/kg)0.5
六六六(mg/kg)按鲜牛乳折算
滴滴涕(mg/kg)按鲜牛乳折算
细菌总数(个/克)≤50000
大肠菌群(个/100克)≤100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酵母和霉菌(个/克)≤50
*可改用:溶解度(%)≥97
杂质度(ppm)≤12
三、 原料无水黄油的暂行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