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实施对口支援中, 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 把帮助培养当地的医疗卫生技术骨干放在首要地位。这是衡量对口支援搞得好不好的最重要的标志。培养人才,一要注重加强基本功的训练;二要注意配套,以利发挥作用。对原有的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培训提高的重点是解决技术老化的问题。
(四)城乡挂钩双方, 要通过互相协商, 签订技术支援或技术协作合同,把对口支援的关系用合同制的形式确定下来。拟订合同书,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任务和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要认真信守,共同执行。
三、方式要灵活,方法要多样。
对口支援的方式方法, 也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 灵活多样,采取派下去指导、送上来进修等多种形式进行。例如,可以聘请城市的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下去兼职;组织技术指导组或医疗、教学小分队下去讲学和进行技术指导;举办各种专业训练班,开展技术协作和技术攻关;安排农村的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到城市进修等等。
派下去支援的时间和人数, 也要力求灵活, 一般可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的办法。服务时间,可以有长有短,本人自愿长期服务的,应予支持和鼓励,即使是短期工作的,也应该欢迎。派出人员要坚持少而精,重在质量,不要片面追求数量。人员轮换时,要注意工作的交替和衔接。
四、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城市医务人员支援农村。
(一)要大力宣传卫生工作支援农村的重大意义, 鼓励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种专业技术骨干自愿到农村服务,为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作贡献。
(二)对于下去承担兼职和工作半年以上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除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外,应由受援单位根据不同情况按月发给津贴。津贴费的标准,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酌情确定或由对口支援的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临时下去担任教学任务的,受援单位应按规定给予讲课费。
(三)下去工作半年的, 期满后休假十五天; 工作一年的,期满后休假三十天;工作一年以上的,探亲休假的往返旅费由受援单位负责解决。
(四)对在支农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贡献较大者, 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优先晋职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