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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九八三年八月四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农村经历了一场大的变革, 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中央书记处最近指出:“当前一个值得重视的大问题,就是农业生产发展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起来了,而各个部门的工作却落在后面,远远不能适应”要求各个部门的工作都要“为农民、为农业发展服务。一切部门都要树立这个思想,从各个方面支援农业”。为了具体惯彻中央书记处的上述指示,现对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积极担负起支援农村的任务。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因此,我们应继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早在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就开始动员城市医疗卫生力量支援农村,后来发展到城乡医院挂钩、实行对口支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年动乱中,这一好的制度遭到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卫生部提出了“搞好三分之一左右县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任务,重申要继续组织城市支援农村,得到许多地区的积极响应,在具体作法上也有所创新。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搞好城市支援农村的工作,首先是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市、地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和广大医务人员要树立为农民、为农业发展服务的思想,把大力支援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做为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二、组织城乡挂钩,实行对口支援。

 (一)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 由省、 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明确分工,组织市、地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防疫、妇幼、中医、教育、药检等)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挂钩,建立业务技术的指导关系。在具体安排时,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 分期分批地进行。 首先要集中力量把已经列入重点建设计划的“三分之一县”的卫生事业建设好,同时兼顾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建设。
 (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建设 , 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建设上, 如有余力,也可兼顾农村的中心卫生院。 要上下对口,抓县带社,建立逐级的业务技术指导关系,主要的任务有两条,一是通过技术指导和技术协作,加强基本功的训练,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开展新技术,帮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二是通过参加业务管理,帮助总结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整顿秩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总之, 要通过对口支援,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到进一步地发展与提高,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中心和培养人才基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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