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部分地区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开展重点抽查的通知
(财监[2008]14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7]77号),我部决定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自2008年3月20日-4月20日对部分地区开展重点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5年-2007年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重大问题可以追溯以前年度。具体包括:
(一)彩票发行销售方面。
1.游戏规则和发行销售方式是否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2.在对外合作中,经营权是否被承包、转包;彩票销售系统数据管理、开奖兑奖、销售资金的归集工作是否按规定由彩票机构直接负责;
3.中福在线是否违规对外合作或委托经营管理;
4.废票、尾票是否按规定程序管理和销毁;
5.彩票机构是否存在集资购买彩票行为;
6.是否空打彩票;
7.对外合作协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8.彩票发行销售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彩票资金管理方面。
1.是否虚报、瞒报销售收入;
2.是否欠缴销售款;
3.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用、返奖奖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
4.彩票公益金、发行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5.返奖奖金、调节基金、奖池资金是否按不同彩票品种分别核算使用;
6.弃奖奖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7.彩票停止销售后,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余额是否按规定纳入一般调节基金;
8.是否使用发行费派奖促销;
9.收取的保证金或押金等是否存在违规支出;
10.彩票机构自营投注站点或销售厅收支是否纳入统一核算;
11.彩票资金管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彩票机构财务管理方面。
1.开设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
2.彩票机构财务收支计划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3.固定资产核算是否规范;
4.会议费、接待费等公用支出是否超比例、超计划;
5.是否违规列支主管部门的费用支出;
6.彩票机构是否超标准发放奖金或津补贴;
7.是否违规拆借资金;
8.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