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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2、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可参照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3名后备干部参加培训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可参照上述条件推荐2-3名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
  (二)选拔程序
  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在京单位的申请者以及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推荐的后备干部报国管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在地方单位的申请者按属地化原则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金融企业驻港澳地区单位的申请者报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具体报送方式由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正式申报时间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
  2、选拔笔试。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2:00。选拔笔试地点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笔试结束后,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将试卷和申报材料集中整理后,于2日内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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