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标准委物联网标准化协调小组的通知
(标委办工二[2010]217号)
标准委各部门:
为做好物联网产业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我委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推进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有力支撑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标准委物联网标准化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委内各有关部门,统筹规划物联网标准化工作,提出物联网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以及标准制修订的建议;
(二)协调解决物联网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沟通有关信息;联系各对口部门,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推动我国物联网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二、任务分工
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委内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
(一)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工业二部负责;
(二)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和规划工作由工业二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物联网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委内分工进行;
(四)物联网国际标准化工作由国际合作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组成人员
协调小组由方向副主任担任组长,工业二部戴红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秘书处设在工业二部信息技术与自动化处。
组 长:方 向 国家标准委 副主任
副组长:戴 红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
成 员:崔 华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调研员
郭晨光 国家标准委国际合作部 处长
徐长兴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 处长
王军伟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 处长
孙 维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处长
薛 强 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 副处长
联络员:刘大山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