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塑料技术委员会(ISO/TC61)秘书处的复函
(标委办外函[2010]119号)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塑料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函》(晨院字[2010]14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作为ISO中国国家委员会同意由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ISO/TC61秘书处工作,并由你公司王建东担任ISO/TC61秘书。
该秘书处由我委国际合作部即ISO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管理,由你公司承担日常工作及秘书处工作经费。请根据《ISO/IEC导则》和《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承担国际秘书处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