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有效。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服务意识强,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
4.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2010-2011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
1.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以上,成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受到公众好评,成为行业学习的榜样。
2.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内部管理规范,创建措施得力,经济效益显著,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3.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注重实效。
4.原则上,应取得了省级“巾帼文明岗”或省级其他荣誉称号。
附件2:
2010-2011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中国商界杰出女性评选条件
1.在本地区同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2.所领导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年内持续增长。
3.企业内劳资关系和谐,员工满意度高。
4.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5.在流通领域经济建设某个领域里推动变革,不断展现并创造新价值。
6.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公共事业发展。
附件3:2010-2011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中国商界杰出女性推荐表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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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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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
|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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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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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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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 (3000-5000字以内)
(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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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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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
或专业协会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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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中国商业联合会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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