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名额
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省级团委推荐候选人名额为170人,原则上按各省(区、市)学生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在推荐时要考虑大中小学生比例、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城乡比例;部门及机构推荐候选人名额为30人。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1.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书面材料和登记表一起报送,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主要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参与科技创新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综合表现。
3.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由1名以上教师签具的推荐信,说明推荐理由并证明候选人事迹属实。
6.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7年7月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电话:010-85212088、85212335(传真);电子邮箱:zhongxuechu@126.com;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人:郭舒、王剑。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推荐申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团委学校部负责。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推荐及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扩大“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激发青少年的创造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
附件:1.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