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10]640号)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兴银请〔2010〕6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请示》(兴银请〔201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992,450,630元。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修订后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