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5月为策划准备阶段,制定晚会的实施方案。
2、2007年6月至9月为节目征选阶段,面向社会广泛征选优秀节目。
3、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中旬为节目编排、录制播出阶段。晚会定于2008年春节期间在国家级电视台播出。
4、2008年2月下旬至3月为总结、表彰阶段,表彰奖励在演员推荐、节目征选和录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及优秀节目、演员、创作者。
五、节目征选
为保证晚会节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晚会节目征选以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报名为辅。请各地按如下要求推荐节目:
1、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富有少年儿童特点和地方特色(鼓励推荐为此次晚会专门创作的原创作品)。
2、节目形式:声乐类、舞蹈类、戏曲类、表演类、器乐类等。
3、演员年龄要求:6-16周岁。
4、报送时间:上报节目经县级以上少工委审查后,认真填写《2008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节目推荐表》连同节目的完整DVD或VCD 光盘,于2007年8月31日前邮寄至晚会组委会办公室。
5、组委会将组织晚会导演、艺术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根据晚会的总体安排,对各省推荐的节目进行初审、复审,最终确定入选节目。节目入选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8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是春节期间为广大少年儿童办的一件实事,是亿万少年儿童交流思想、展示才艺、增进友谊的平台。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动员更多德艺双馨的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及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委会将充分利用全国性媒体等宣传资源优势,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对 “2008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进行广泛宣传。各地要主动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多方面、多层次的宣传该项活动,力争将最优秀的演员、最精彩的节目推荐选拔上来。
3、组织收看,扩大影响。各地要认真组织广大少年儿童收看“2008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动员指导他们撰写观后感,由各地少工委统一上报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附:《“2008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节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