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08年3月16日作为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统一行动日,各省级少工委要统一策划组织好本省(区、市)的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各地要在活动启动年里明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使创建活动成为少先队工作的一项有影响的重点品牌。
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满足少年儿童通过“手拉手”互助,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要坚持社会化原则,体现单位、集体捐助与个人捐助相结合,捐赠图书与捐赠资金、相关学习用品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提高活动覆盖面,更多关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少年儿童以及城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使书屋真正成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有效载体和有形阵地。
四、创建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少先队员之间的“手拉手”,少先队员与辅导员、少先队员家长、志愿者等成人之间的“小手拉大手”,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与少先队组织之间的“手拉手”等系列活动,充分动员组织、优化整合、共建共享扎实推进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
1.命名与设立
活动创建的书屋(架、角)统一命名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新建书屋可设立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室,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社区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等团属、队属活动阵地创设。各地应结合实际改扩建书屋(架、角),将原有的红领巾图书馆、红领巾图书室、红领巾图书架和红领巾图书角,统一规范名称,贴挂标识,并不断扩展书籍的收存、更新的数量和质量。由企事业单位援建(或捐建)的“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可以落捐援建单位名称,以示鼓励。
2.图书配置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配置的图书内容要健康向上、适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并要注重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和可读性。主要包括:
(1)图书。少先队类:包括组织、活动、游戏等;故事、文学类:包括童话、故事、文学传记、小说等;知识、科技类:包括科普画报、计算机网络、绘画、书法等;教辅类:各科学习辅导书,各类字典、词典等。
(2)报纸、期刊类图书。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出版物要注意时效性,杂志为12个月内,报纸为30天内。
3.创建标准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是本次创建活动的重点。每个红领巾书屋应配备不少于3个标准相对统一的图书架,不低于1000册图书,应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