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高等学校和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具体工作由教育部承担,其任务是制订考试的方针、政策,统一考试标准,研究指导考试工作。
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考试的专业,自行组织考试,或指定主考高等学校组织考试,颁发毕业证书和单科成绩证明书,办理其他有关考试事宜。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业务上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指导,具体工作由教育(高教)厅(局)承担。
主考单位负责公布考试科目,介绍参考书,提出考试的具体办法,主持考试,评定成绩,颁发毕业证书或单科成绩证明。
为了更好地进行实验课的教学,现在规定实验课要进行考查。考查不及格的,应当重做或扣一定的学分,过去未做的,应创造条件力争补做。实验课的考查办法和成绩计算方法由省、市、自治区电大拟定,中央电大提出的原则意见供参考。
六、单科学习及其结业、毕业问题
为着学习条件不同的人员学习方便,广播电视大学采取了学分制、单科独进、多科并进等办法。所谓单科,是指一门课程,不是指一组课程。目前中央电大开出的课程(单科)有:英语、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电磁场原理、电子技术基础(一)、电子技术基础(二)、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原理、机械零件设计)、电子计算机原理与算法语言、生物学。这些课程的名称和内容以及门数的算法在教学实践中可能会有变动。
所设课程学习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有的是一学期的课程(如材料力学),有的是两学期的课程(如高等数学(一)),有的是三学期的课程(如英语),学完了一门课程,取得了这门课程各学期的学分,并做了规定的实验,考查合格后,准予单科结业,发给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中应注明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百分制记分法的考试成绩等,以便今后查考。
通过单科(包括省、市、自治区电大规定的单科)学习的学生,经累计达到电大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包含必须取得学分的课程)者,同样可以取得电大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