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一、撤并了十万多个公司,流通领域中公司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好转,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88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公司298815个。经过清理整顿,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个计划单列市及10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所属公司的撤并留方案,已经全部审核、批复完毕。据这些方案统计,这次清理整顿后共撤并公司105137个,占原有公司总数的35.2%。其中,撤并流通领域中的公司73362个,占撤并公司总数的70%。党政机关原开办的公司共有21774个,绝大多数已经撤并,极少数社会确实需要又办得好的,也全部与主办机关脱钩。目前除国务院直接管理4个公司(中信、光大、有色、石化)外,各级人民政府已不再直接管理公司。
  二、解决了五万多名党政机关干部在公司兼职任职问题。在清理整顿公司前,全国在公司兼职任职的党政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共有51712人(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2063人)。目前已辞去一头职务的有50556人,占原有兼职任职干部总数的98%。目前经批准还有少数干部在公司兼职任职,确属工作需要,但不再兼薪。
  三、查处了十万多件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公司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收敛。查处公司问题和案件,是一项十分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紧紧依靠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工商管理、审计、监察、纪检和公检法机构进行工作。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报告统计,全国共查处公司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112494件,其中大案要案21545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的案件8012件,其中大案要案1494件。这些案件中涉及地厅、司局级以上干部324人,其中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168人。现已结案104759件,占案件总数的93.1%,其中,大案要案已结案20020件,占同类案件总数的92.2%。据各地区、各部门反映,三年来的案件查处工作,确实打击了极少数人利用开办公司搞经济犯罪活动的气焰,公司中极少数人的违法违纪活动有所收敛。
  四、制定了七十多个政策性规定,为公司健康发展打下初步基础。清理整顿公司以来,我们针对各个不同工作阶段遇到的实际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组织有关部门陆续拟定了73个政策性文件。例如,针对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公司和集体所有制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为了解决公司人员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了公司干部管理、劳动力管理、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针对公司工资、奖金管理混乱以及脱离我国国情实行高工资、高奖金、高福利的状况,拟定了关于公司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规定(劳动部已报送国务院)。有关公司建设的工作,我们已作了安排。为了加强对公司的宏观管理,防止再度出现过多过滥问题,国务院已颁发文件,对今后成立新公司的审批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