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看来,经过几次检查,违反财政纪律的情况比过去略有好转,但问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有些违纪问题,在部分地区和单位,比过去更为严重。目前违反财政纪律的问题,最为普遍和突出的,有下列五个方面:
(一)乱摊成本,截留利润。在这次查出的地方企业违纪金额××亿元中,这类问题有××亿元,占34%。内蒙古自治区物资局从一九八○年以来,采取虚列费用开支、隐瞒营业收入等手段,先后截留财政收入达××××万元。这些资金大部分已被挥霍挪用,剩下能交回财政的只有××万元。
(二)偷税、漏税。目前,个体和集体经济发展很快,但税收征管工作跟不上,偷漏税款的情况相当普遍。河南省这次检查了五十二万六千个纳税单位(主要是个体和集体经济单位),其中,在不同程度上有偷漏税款行为的达四十六万八千多个,占89%。国营企业和大集体企业偷漏税情况也很普遍。这次全国查出地方国营企业和大集体企业偷漏税款达×亿元,占企业违纪金额的23%。
(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实物。由于管理措施不落实,加上其他一些原因,滥发奖金、实物之风不仅没有刹住,而且名堂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不少单位还以各种名义给职工发高级耐用消费品,而且互相攀比,向高的看齐。
(四)化大公为小公,化全民为集体。一些单位不顾党纪国法,把预算内企业化为预算外企业,把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盈利较多的车间化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把应当上交国家的收入化为本单位的收入,千方百计截留应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
(五)以权谋私,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一些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利用职权和工作条件,想方设法占国家便宜。有的私分私占国家财物,有的挥霍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有的小病大养,走后门开“关系药方”,有的长期“借”公款不还,甚至利用职权自行豁免,等等。
上述几方面的违纪问题,年年查,年年犯。用群众的话来说,已成为“常见病”,“多发病”。此外,拖欠税利,乱搞计划外基建,乱涨价,乱摊派,滥购专控商品等等,在检查中也有大量发现。特别是对乱摊派,各地反映强烈,去年抓了一阵子,但问题基本没有解决。
三、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的几点意见
(一)要善始善终地搞好这次财务大检查。这次检查虽有一定规模和声势,但发展不平衡。不少地区反映,中央企业不如地方企业搞得好,行政、事业单位不如企业搞得好。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检查得不深不透,走了过场。少数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不是严格要求,而是“护短”。我们建议,凡是没有认真检查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补课。对已经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一定要抓住不放,查清为止,不受时间限制。中央各部门在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如不认真检查,应由地方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查出的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