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发布日期:1986年7月25日,实施日期:1986年7月25日)废止国务院关于编制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指示
(1957年11月4日)
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业已颁发,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及须编造,兹将有关编造预算草案的若干问题指示如下:
(一)编造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方针
1957年全国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基本上是良好的。1958年的国家预算,应当在继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条件下,根据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使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原则,瞻前顾后,统筹安排。编造1958年国家预算收入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增加收入的积极因素,把收入计划打得积极可靠,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编造1958年国家预算支出的时候,应当根据财力、物力的可能,首先保证经济建设的需要,并且应当根据当前建设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地调整各项投资的比例,对农业的投资,对促进农业发展有关的工业投资,对原材料工业的投资,必须有适当的增加,以加速农业的发展和原材料工业的发展。对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经费,应当根据整顿巩固、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加以安排。对于行政费必须继续努力节减,最多只能保持1957年的支出水平。国防费从总的方面说,可以维持工957年的水平,个别部门和个别项目要求比1957年还要减少。无论是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都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建国的方针,大力节约管理费用,减少非生产性支出,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到国家建设最急需的方面去。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地发展,1958年国家预算的安排,还必须同银行信贷和国家物资供应的安排密切结合,更好地实现财政、信贷、物资的平衡。
(二)核算和编造各项收支的要求
编造1958年国家预算的时候,要首先总结过去几年国家预算执行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研究今后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并且根据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及增加收入和节约支出的实际可能,反复进行核算。在收入方面,必须积极挖掘潜力,既要抓紧主要的收入,也不能忽视次要的收入;在支出方面,必须削减一切不必要的支出,核减次要的支出,以保证主要的支出。现在提出若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各项税收的编列。各部门、各地区应当根据1958年的工农业生产计划、商品流转计划和市场情况,并且充分估计到增加税收的各种有利因素,按照现行税制和物价计算编列税收数字。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1958年某些生产计划指标可能还要提高一些,因此,各部门、各地区还应当考虑到某些生产指标将要提高的情况核算税收数字,努力超过财政部分配的指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