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通知
(1985年2月28日)
近几年来,各级行政经费不断增加。一九八三年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一,一九八四年又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八,大大超过财政收支的增长幅度。行政经费占国内财政支出的比例,一九八二年为百分之七,去年已提高到百分之八。行政经费猛增的情况如不严加控制,不仅增加国家财政开支,不利于“四化”建设,而且还会助长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影响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国务院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控制,以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坚决压缩行政经费。一九八五年的行政经费预算,从中央到地方,都削减百分之十,节省下来的钱归各级财政。各个单位的具体压缩比例,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述总的要求自行确定。
二、严格控制行政编制。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编制人数,除国务院已经批准的以外,今年不再增加。批准的编制尚未满员的,非因工作急需,今年尽量不增加,或者少增加。超过批准编制的人员,不再核拨公用经费。对现有临时性、附属性的机构,要认真进行清理,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今后各机关部不得向下属单位借调人员、或者长期雇用临时人员,变相增加编制,已经借调和雇用的要限期清退。国务院各部门也不得强调业务对口,要求地方增设机构,增加人员。
三、大力节减设备购置和办公费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及有关规定。属于国家专项控制的十七种商品,除新建单位和某些特殊需要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者外,不得自行购买;其他非控制商品,也要尽量不买或少买。同时,要严禁单位用公款为职工垫支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各单位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一般办公用品、家具,设备等,要尽量利用现有库存物资,或者修旧利废,不要追求高标准、现代化。能够用国产的就不要进口。以节约外汇开支。
四、精简会议、文件和刊物。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究实效,并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节约各项会议费用。各级领导机关要改进工作方法和领导作风,深入实际,进行指导,尽量少发文件。要特别注意提高文件质量,避免内容重复和相互矛盾。现在不少部门办报纸、刊物成风,内部刊物、简报、报表也很多,有的质量不高,已成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一个负担,应当认真进行清理和整顿。今后,部门办的报纸、刊物,国家财政一般不予补贴。各地区、各部门对精简会议、文件和刊物要制定具体措施,否则,不仅行政经费压缩不下来,“文山会海”的状况也难以改变。